近日,汉阳城管部门采取“文明接力”的方式对违规行人进行处罚,即如市容监督员发现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该行人就必须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提醒市民看灯通行,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 据推出此创举的汉阳城管部门说,此举效果很好,“该方法实行一周以来,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 在我看来这种方法并无可推广之处。 违反相关交通法规,该给予怎样的处罚,这个法律法规都明明白白说清楚的。比如违规过马路,该罚款罚款,该教育教育,用“抓下一个违规者”替代相应处罚,第一无法可依,用违法行为制止违规行为本身就很荒谬。第二违规成本上下浮动太大,全看运气,这简直把法律当儿戏。比如有的人站了一天,也抓不住一个闯红灯的,那么也就是说,他的闯红灯行为要付出一天自由为代价,如果有急事,比如为了照顾病人,接孩子放学等,还耽误了事情。 汉阳城管这种创新其实是懒政的一种,用极端的方法去处理一种违规行为,表面上看制止了该行为,事实上更为严重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用违法行为妨碍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并没有什么好炫耀的,假如行人闯红灯要抓起来坐牢,估计一个也不会闯红灯了,可是,这样做有意义吗? 为什么有人想当然地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这是因为有些人对公民的权利尊重意识不够,做事只看效果,这其实和前些年抓了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动不动押到广场上去展览一下,威慑一下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再退一万步讲,假如该处罚行为是当地的立法机关通过了相关法律程序,那么我们的处理能不能公平一点,人性一点,比如约定时间为社区服务多少时间,何必非要搞现场人抓人呢? 违规闯红灯,的确不文明。随意处罚违规群众,不止是不文明,更是侵犯人权。用一种更不文明的方法,可能推动公民的文明进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