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农民工欠薪问题,有点老生常谈了,但每年也不乏一些“新”意。翻阅各地新近报道,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跳河、跳楼、爬塔吊、裸奔……似乎不引起点轰动就要不回工钱,乃至于出现了“娃娃讨薪”、“微博讨薪”、“拜神讨薪”等升级版讨薪剧,看后着实让人心酸。 相关数据显示,过去一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欠薪案21.8万起,较上年增长7.5%。百人以上群体讨薪事件以及拖欠工资都呈上升势头。 从每年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到“恶意欠薪”写入刑责,应该说,对于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各地都是不遗余力的。只不过,回到现实中,这个“痼疾”总是挥之不去。 农民工欠薪问题多发,成因是多方面的。现有法规对企业和企业主惩戒力度不够,一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签订劳动合同,等等,都在客观上导致欠薪多发。 农民工讨薪乏力,显示出来的仍然是相关法律制度的乏力。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进入了《刑法》,但是,对于条款中什么是“数额较大”、什么是“严重后果”都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经政府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到底是哪个政府部门,似乎也缺乏明确界定。最新数据表明,欠薪入罪刑责已近两年,仅有80余人获刑。 再则,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向相关部门投诉、调解或促裁,乃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等,面临的仍然是时间周期过长、追讨成本过高甚至执行起来困难等难题。 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呼唤制度完善。亟须出台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适应的司法解释,以促使相关法规更好落地。几天前,人社部等12部委联合明确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加快结案等,不失为有效手段。此外,也可以鼓励尝试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的办法,如通过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加大对农民工欠薪的事前防范。 还应看到的是,农民工采取一些极端手段追讨欠薪,虽然事出无奈,却也在客观上危害到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治教育,让其认识到合法维权与理性维权在保护其自身权益上的重要性。唯如此,让农民工合法合理地拿到薪水,才不至于转化为令人痛心的“行为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