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第一大汽车消费国,但迟至今日,汽车“三包”规定才得以正式公布。1月15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亮相,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用“千呼万唤始出来”形容这部规章,一点也不夸张。多家媒体称,这部规定前后历经8年才出台。实际上,早在11年前,相关标准已经开始起草。2004年,相关标准还曾向社会征求意见,随后陷入长时间静默。其间,舆论多次传言相关规定即将出台,但都被证为不实。直至去年底,质检总局重启制订工作,并再度公开征求意见,这才算有了眉目。 11年前开始起草规定,起步不算晚。那时候,拥有小汽车的家庭并不多。但到今天才为汽车“三包”提供专门法规依据,却已经大大落后于时代。这些年,国内城市因机动车激增而拥堵不堪,关于汽车售后、维修的投诉纠纷亦是层出不穷。无论消费者还是汽车生产销售商,都能够感受到缺乏相关规定的害处。对于消费者而言,多起惊心动魄的砸车维权事例,足以说明弱势一方的无奈。而对制造商、销售商来讲,因为没有专门规定,有时也难免要吃哑巴亏。 汽车“三包”规定一旦实施,可为各方提供完善服务、解决纠纷的制度平台。所以,对这部规章的出台,理应抱以乐观期待。但这并不意味着,规定实施后大家就能高枕无忧了。从规定落地到执行,从执行到完善,这中间或许还需经过几番周折。 这是因为,“三包”规定本身并不尽善尽美。汽车“三包”规定何以迟迟未能出台,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方利益难以平衡。就拿“三包”的期限(或公里数)来讲,时间太短消费者不高兴,时间太长生产销售商吃不消。这一来一去,既涉及维护消费者权益问题,又涉及行业发展问题,如何保证相对公平乃“三包”规定的重中之重。就目前的规定(2年或5万公里)来看,仍有消费者觉得过于偏向汽车企业。是不是如此,或者还需要时间验证。 “三包”规定在具体执行中,也还有一些条款需要明确和细化。如规定所指的易损耗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就涉及不少问题。修过车子的人都知道,眼下汽修行业水太深,同样一种零部件既有原厂的又有所谓“副厂件”,后者离假冒伪劣往往仅一步之遥,那么更换何种零部件符合“三包”规定?此外,在如何认定责任、哪些检测机构的结果有效、检测费用该由谁支付这些细节问题上,都可能产生实际争议。这些问题也需要出台细则加以明确。 当然,首先是“三包”规定要落地,才谈得上逐渐完善。如果像以往那样,消费者也好,厂家、经销商也罢,都不可避免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而有了这部规定,消费者和生产销售商才有更加公平的博弈空间。说白了,“三包”规定出台只是过了一条河,所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难免还要继续“摸石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