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时评
针对城镇“老破小”改造难题,浙江探索把决定权交给了小区居民。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是对城市发展存量阶段的一种积极尝试,更体现了政府对社区居民意愿的尊重和对居住环境改善的重视。这项举措彰显了居民在社区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使居民真正成为生活环境改造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科学规划和政策引导,既刺激了民间投资的活力,也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幸福感。
总体上说,“自己掏腰包,自己当甲方”不失为城市更新的一大政策突破。业主自主更新的模式未来到底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现在来看还有待观察。但既然相关需求出现了,接下来还需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把好“质量关”。按照“好房子”建设标准,合理布局,统筹谋划,加快试点项目建设,尽快建成、尽早交付。二是把好“宣传关”。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类似浙工新村居住单元开展居民自主更新,携手并进,共同融入到“老破小”原拆原建这项惠民工程中。三是把好“服务关”。进一步细化区级工作流程,构建由设计、施工、金融等各相关领域企业组成的城市更新联盟生态体系,为居民自主更新提供多元服务。
政府支持老旧小区原拆原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应立足于民,最大程度地普惠民众,居住老旧小区的以底层老年民众为主,低收入且幸福指数较低,所以政府在推动该项工作中不以营利为目的,要让利于民旨在提高民众的幸福指数,造福民众的事业肯定会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期待浙江做好这项工作成为全国的典范,并为未来中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