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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溺水成为假期之痛
2020-07-30 08:00:00
杭州网 时评

暑期到了,天气趁热,正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安全无小事,牵动千万家”。每一起溺水事故,不仅会造成儿童身体伤害,而且对其家庭是一次沉痛的打击、对学校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对社会更是一次负面的压力。由此可见,每年在暑期这个时节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儿童溺水显得尤为重要,理应做到学生放假,安全切不可“放假”。

据统计,溺水在我国儿童和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中约占40%,是儿童和青少年意外伤害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导致未成年人溺水悲剧年年上演,从表象上来看,每一起儿童溺水悲剧的发生,在于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而实质上却与家长监护不到位、学校安全教育不足和社会管理职能疏漏等因素息息相关。可以这么说,溺水并非全是意外事件,完全能从制度上打好“预防针”,将溺亡数字降到最低,直至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喜欢水、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但俗话说“欺山莫欺水”,江河湖水,变幻莫测,不能只凭勇气、胆量去嬉戏,否则就有可能被瞬间吞噬。对此,作为孩子的家长、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孩子的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为她们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

首先,家庭和家长要真正承担起监护责任。大部分儿童溺水事故都是由于家长看护不够所致。孩子放假后,监管责任从学校转移到了家庭,有些家长却因各种原因,无暇顾及,放任自流,使孩子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之中。其实,儿童溺水是可以预防的。作为家长,尤其是农村孩子的家长,再忙也不要忘记对孩子的监管,平时多关心孩子、多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告知单独外出玩水、游泳的危害性,让孩子有所顾忌和敬畏。毕竟孩子是家庭幸福的根基,若一旦遭遇溺水事故,就会给家庭带来永远无法抹去的悲痛。

其次,学校要做好暑期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的必修课,不仅应传授理论知识,更要开设实践课程。在日常的教育中,应时常向学生传递贸然下水的危险性,增强自我防范和避险意识,普及相应的急救措施,让其练习并掌握溺水自救的知识和技能,这类生活常识的普及与文化知识同样重要。唯有亲身体验,才能真正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且,有条件的学校,可联合有关部门开设游泳课,让学生学会游泳,这不但能帮助孩子安全度过暑假,而且还会让孩子受益一生,健康一生。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孩子健康成长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防范溺水“第一杀手”,同样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构筑起多层次防控溺水悲剧发生的安全保护网。要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通过举办各类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假日公益爱心活动,丰富孩子们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让孩子们有一个学习、娱乐、游玩的好场所,过一个充实、欢乐、安全的暑期。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和乡镇、村要加强对堰塘、水库、江河等溺水事件多发区域和场所的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设立防护设施、警示牌,并根据需要和条件安排巡查联防,提醒青少年不要在危险区域随意下水玩耍,发现后及时警告并劝离。只有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溺水事故才会少之又少。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总之,要时刻谨记安全大于天,摒弃任何侥幸心理,及时行动起来,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莫让溺水悲剧成为暑期之痛。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李治钢    编辑:郑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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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到了,天气趁热,正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易发多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