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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激发有机更新活力
2020-07-24 09:55:30
杭州网 时评

随着我国城市发展逐渐由增量进入存量时代,城市有机更新已成必然要求,而老旧小区改造则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这为城市更新和复兴带来了契机。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承载着城市的复兴和更新重担。所谓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老旧小区改造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要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作用,还要注重提高城市柔性化治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让城市更加宜居、更具包容性和人文关怀,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践证明,老旧小区改造既是顺应人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的迫切希望,也是提升城市品质和扩大投资激发内需的重要举措,将让城市通过新陈代谢进一步焕发活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坚持系统谋划和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须在掌握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现状、问题和趋势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科学规划,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描绘好城市“成长坐标”,避免出现一哄而上和改造不彻底、反复折腾的问题。同时,要“因地制宜、别出机杼”,注重硬件改造和软件更新,保留城市文脉,明确改造标准和对象范围,建立协调各方利益的改造模式,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为城市发展汇聚强大合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提升生活环境和幸福指数。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短板”工程,要以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用匠心改出“温度”,改出幸福感,塑造好小区的“骨肉之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涉及面广,要优先补齐小区的功能短板,抓好拆违、给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等问题;要让小区生活“与时俱进”,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停车场及充电桩、智慧安防等便民设施;要让小区生活更便捷,适度增设养老、托幼、医疗、家政等服务供给,从而让老旧小区外观环境“旧貌换新颜”,各项功能、设施提档升级,带给居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建立长效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加强引导和统筹协调,鼓励基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维护和运营管理新机制,创新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维护管理新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得失,使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与时俱进,不断得到完善、提升。同时,要运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以高效管理打通“血脉之源”,共同维护好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外观“颜值”不反弹、内在“气质”不降低,努力把这项惠民、利民工程做好做实做到位。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要激发群众动力和创新社会治理。面对改造过程中的不同诉求,要在尊重群众意愿、倾听不同声音基础上,平衡好各方利益、找到“最大公约数”,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用“一栋一策”“共建共管”等方式,精准施策推动,打造出社区治理的“高度”,充分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到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来,实现“靠社区管”向“自治共管”转变,绘就老旧小区改造的最大“同心圆”。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李治钢    编辑:郑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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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承载着城市的复兴和更新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