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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化坚冰为春水

社会基层治理,一个重要方面是排解、化解各种纠纷。有纠纷就上法庭,与其他解决方式相比,司法方式具有终结性、权威性、强制性等优势,但是也存在周期长、成本高、对抗性强等不足,更有甚者是双方从此结下了梁子,为新的纷争埋下隐患。可以说,诉讼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却未必是唯一的和最好的选择。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为破解人民群众的“烦事”和社会治理的“堵点”提供了一个事半功倍的路径。

医谚云“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又说“上医治未病”。社会治理同样如此,防重于治,要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诉源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构建完善矛盾排查化解的机制,通过将司法力量下沉,并统筹群团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多种力量,深入基层,及时化解容易产生纠纷的隐患,防止“小事拖大”,走向“势不两立”;同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机制的作用,与司法调解形成有效对接,在法律之外兼顾人情、事理以及熟人社会的秩序。

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地方性纠纷调解经验,契合了社会治理所需要的一种创新纠纷处理机制,其生命力在于激发社会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处理。换句话说,民众积极参与法治、政治生活和实践公共责任,不仅仅是增加一个制衡的维度,并且是增加社会凝聚力的过程,正是在一次次的“参与仪式”中,群众的法治社区成员身份一次次获得肯定,从而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命运共同体。

践行诉源治理,杭州行动为先。目前,杭州已有36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1.4万名人民调解员,557个行政调解机构和2300多名调解员。在医疗、物业、交通、消费等17个容易产生纠纷矛盾的领域,也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今年前三季度,通过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的29.70万件矛盾纠纷中,有27.23万件得到成功调处,成功率达到91.68%。

当然,推进诉源治理也不是没有难点、痛点,比如当前非诉讼调解组织的调解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权威性不足,是当事人不愿选择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原因之一。再比如,纠纷化解的经费保障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应当在国家立法或政策层面上统筹规划。从域外发展趋势来看,以商事调解为主的市场化解纠纷机制更高效且费用低廉,又不失专业性,同时突破传统诉讼、仲裁中纠纷解决的对抗性和武断性,值得引为借鉴。

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理想社会不是没有纠纷的社会,而是能够自我化解纠纷、消除戾气的社会。化干戈为玉帛,化坚冰为春水,诉源治理值得期待。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郑晖    编辑:郑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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