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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监管烟草一样监管电子烟

近一两年,电子烟在部分人群中成了时尚产品。诞生之初,它是作为“戒烟工具”出现的,但是诸多研究发现,电子烟存在着巨大的危害。面对野蛮生长的电子烟,尽快将其纳入烟草制品进行监管,应当成为社会共识。

传统卷烟因为燃烧而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电子烟则是通过雾化烟液产生烟雾。一些商家宣称雾化方式无害,更鼓吹电子烟可以帮助戒烟。这样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电子烟雾化产生的气溶胶含有尼古丁、丙二醇等致癌物质以及铅等重金属。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虽然就电子烟触发的具体风险还没有作出结论性评估,但毫无疑问,电子烟有害。既然如此,那么从吸传统卷烟到使用电子烟,并不等于戒烟。

更令人担忧的是,电子烟的出现,还有可能让原本不吸烟的人成为烟民。目前,很多电子烟开发出了水果、薄荷等吸引青少年的口味,在外包装上也刻意迎合年轻人的偏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电子烟的使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15—24岁年龄组人群的电子烟使用率为1.5%,获得电子烟最主要的途径为网上购买。从不吸烟到使用电子烟,已经迈出了危害健康的第一步,要是再吸传统卷烟,那就彻底跟控烟禁烟的大方向背道而驰了。

监管电子烟,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在杭州,今年正式实施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指出,“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顺理成章地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不过,上述监管方式都属于部门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在全国范围内,目前还缺乏对电子烟属性的界定,也缺乏电子烟的行业标准,更缺乏全面统一监管电子烟的法律法规。

对任何行业的监管,都需要法律先行。面对电子烟“四处开花”的现状,立法步伐应当加快。电子烟和传统卷烟一样危害健康,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范畴,接受和传统卷烟同样的监管。人类社会经过漫长的时间,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才形成了控烟禁烟的社会环境。这样来之不易的成果不能任由电子烟破坏。立法监管电子烟,宜早不宜迟。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王俊勇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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