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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访谈:为暑期安全再敲警钟 青少年溺水何时休?
2013-08-01 09:39:11
杭州网 时评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教师、杭州救生协会副秘书长 陈烽

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钦

游泳池频频发生溺水事故 教练、监护人各有责任

随着孙阳叶诗文频频夺冠,杭州家庭学习游泳的热情空前高涨。8月18日,大人仅离开几分钟,一个孩子将本来套在胳膊上的麻布水袖,套在了脚上,差点酿成悲剧,自认为安全的泳池,今年已经连发几起溺水事故。

陈烽认为,在游泳池中,家长监管的责任不容忽视,孩子一定要在成年人陪同才能游泳,下水后父母的视线不能离开自己的孩子。救生员则要必须不停地扫视池面,当发现小孩子游泳设备使用不当时,应该立刻制止他,“这与救生员的经验有关,”陈烽说。

野外溺水,如何脱险?陈烽告诉大家,会游泳的人可以全身放松仰面在水上,等待救援;如果不会游泳,越挣扎则越会导致人体迅速下沉,这时如果能够抓住离自身最近的固定物,或者能回到之前掉下去的位置,都能增加生存希望。“如果水性和技能都不行,死亡可能性就非常大了。”陈烽说。

夏令营遭遇尴尬 建议设在孩子父母打工的工厂中

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工地基坑成为溺水高发地,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者子女和暑期小候鸟则占了溺水事故发生人群的90%,“他们的共通点是——没有家长监管或者监管的力度特别弱。”张谓忠说。

陈烽也认为,教会孩子防范溺水的意识很重要,但在放假时有更好的去处似乎更为重要。“除了能去游泳,还能在少年宫打打球、图书馆看看书,如果这些都能够在乡镇一级的地区推广,对孩子有吸引力了,他们自然会有更多的选择。”陈烽说。

可在城市里,专门邀请小候鸟参加的夏令营,却常常遭遇名额报不满的尴尬,原因是,父母早出晚归,根本挤不出时间接送孩子,由于居住地分散,在杭州的小候鸟们,仅仅只能在居住地玩。

张谓忠建议,可以在孩子父母打工的工厂为单位,通过媒体宣传、政府补贴,集中妇联、团委等单位的力量共同操作,组织志愿者办一些针对小候鸟的培训班或者夏令营。“孩子与父母上下班的作息相同,能够解决小候鸟过于分散的问题,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也能解决父母的后顾之忧。”

孩子的安全需要全社会的监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几人仔细阅读过?

为未成年人建立足够的文化生活的场所,这不仅仅是个呼吁,在国家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中,早有明文规定。

根据法律条文,王钦认为,政府部门有义务自己或者鼓励社会力量去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设施和场所,如果软件没跟上,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地方进行试点,如果在经费支持、人员与场所管理规范化,安保障措完善等方面都能做到,就能做到良性发展。

另外,王钦还为大家指摘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监护、社区与社会层面的法律责任。

在家庭监护层面,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但我国目前的问题是,外出务工的父母很难有委托监护这样的法律意识,需对其进行普法与青少年安全风险教育;

在社区层面,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少年儿童及其家长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如在各单位辖区内分发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职责的传单,特别注意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组织各单位辖区内的青少年儿童进行集体教育,普及游泳技能、救助措施等;

在社会层面,对河道、水库、水塘及游泳场馆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进行法律责任的普法教育,保证河道、水库、水塘及游泳场馆的维护和规范管理,有针对性的对危险区域采取相应措施,以尽到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郭媛贞 文 张凡 图 陈焕 导播、后期 沈达、沈霖 视频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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