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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免分”近人情,也别太随意

开车在外,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扣分、罚款。如果告诉你,被扣的分可以通过学习“找回来”,是不是会开心?日前,公安部召开发布会,通报正在陆续推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的60项措施。其中“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的说法,引发热议。

在很多网友看来,“学法免分”确应大力推广。毕竟有些时候,驾驶人并非故意违法,或许是赶时间,或许是没注意,或许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如果都按照扣分、罚款的方式处理,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反之,若能以学习教育的方式,对一些扣分进行适当减免,不仅是对传统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也能增强驾驶人的学法守法意识。

不过,有人质疑,交通违法就是违法,如果扣分能够被教育减免掉,会不会降低相关法律的权威性?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因为减分可以有,但过于随意,也与初衷不符。在早先很多地方的类似举措中,怎么兼顾执法的人性化与权威性,都是一项重要的政策考量。比如,南京的做法是,只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的南京本市驾驶人,才能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但逆行、闯红灯等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则不在此列。此外,成都的“学法免分”范围也仅限于成都市电子眼采集的交通违法,且该违法不能超过3分。

目前,“学法免分”的试点工作尚未铺开。然而,对政策运行中的可能风险不可不察,更应拿出预防化解的办法。譬如,利用人脸识别和信息化手段,规避线上的代考替考行为;对哪些违法情形可以“学法免分”,哪些不能减免,要做出明确区分;对学习内容、减分标准以及原则、尺度,不妨探索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标准。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子名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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