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杭网评论 > 网言网语
“婚龄应降到18岁”不利提高国民素质
2016-01-05 14:57:15
杭州网 时评

    既然18周岁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如果犯罪,就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了,怎么还不允许结婚?如果不允许结婚,这意味着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月4日《新京报》)

    近期,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于是便有学者提出“将法定婚龄降到18岁”,这一观点看似新鲜、适时,其实是错误的,并不利于提高国民素质。因为法定婚龄不仅要遵循人体生长规律,还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

    从人体生长规律来看,法定婚龄降低到18岁为时过早。结婚后必将生儿育女,因为20岁以前虽然身体内各种重要器官逐步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之后才能完全钙化,而妊娠分娩对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骶椎骨及盆底肌内影响很大。女性的生育年龄在23~30岁之间为最佳时期,男性为25~35岁。英国科学家研究显示早育宝宝智商低,在15至18岁期间就生育的女性中,有42%的人会出现产前抑郁,19到22岁生育的女性中,有36%的人会出现产前抑郁。专家指出,母亲早育的孩子智商低于平均水平。19.4%的早生早育儿童在与老师和同龄人的交往中容易产生情绪问题。而在母亲生育年龄为19至22岁的孩子中,出现这种问题的比例是23.2%。母亲较晚生育的孩子在同龄人中表现较好。从这一点看,现时实行的女性20岁婚龄是比较科学的。

    从社会因素看来,法定婚龄降低到18岁为时过早。其理由有三:

    一,18岁左右是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如果此时结婚,那么不少人会因家庭乃至孩子的牵累而影响或中断学业,不利全民素质的提高。

    二,18岁的青年虽然在生理上,性已成熟,但工作能力尚处稚嫩,脆弱的肩膀难以承受结婚、成家、生儿育女的重任,在抚养、教育子女等问题上也难以应对周全,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还将加剧社会“啃老”的现象,影响全社会幸福指数。

    三,18岁刚刚迈入成年,大多数人的心理并不完全成熟,责任心尚需磨炼,责任感尚须培养,社会生活阅历浅而难以承受与年龄不相匹配的生活重担,面对婚后的各种家庭纠纷也难以妥善应对,婚姻危机概率以及离婚率也就偏高——当前的“闪婚闪离”的现象皆因年轻人心智不成熟居多,一些偏僻的农村的早婚早育也是造成农村离婚率高的重要原因。

    总之,“法定婚龄降到18岁”不利提高国民素质,也不利社会的稳定,所以是不科学的。

来源:红网    作者:林日新    编辑:李媛    
免费师范生“违约退钱”要完善政策
联系我们
  • 新闻热线:0571 - 8505222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网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杭州网·国家重点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