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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活一年花110万元值不值?
2016-01-04 11:17:41
杭州网 时评

    有媒体报道称,妻子检查出晚期乳腺癌,医生说此病平均存活期限一般为一两年,丈夫花费110万元为妻子国内外四处求医,因大量服用药物和不断手术,妻子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三年后去世。有读者就“多活一年花110万元值不值”展开议论。

    从伦理学上讲,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如果这110万元对一个富有家庭来说是九牛一毛,花费110万元延长一年生命当然是令人满意的事情,哪怕是延长一天的生命也值得庆幸,因为这110万元不是来自公共财政,而是这个家庭自己的钱,况且这样做也不至于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

    我们看另一种情况。假如丈夫为给妻子看病到处借债,就算是治疗延长了一年的生命,但欠下的110万元债务让家庭陷入极度贫困之中,吃不上营养饭菜,有人病了再也借不来钱看病。为一个人的短暂生命权侵犯了其他人的生命权,在这种情况下,用110万元延长一年的生命就不道德了。

    救死扶伤不只是家庭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些国家把“见死不救”入刑,遇到处于危难之中的人不救助是要坐牢的。既然医疗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就必须对医疗兜底。

    政府和家庭一样,要根据国家的富裕程度决定政府兜底的医疗的范围。富裕国家对疾病的治疗范围比贫穷国家更广泛一些,像德国,连吃伟哥都由政府买单。

    如果一个社会中某些人一年可以用纳税人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医疗费来维持生命,而有的人却病了无钱就医,这种不平等现象就是一种不道德现象,因为一个人占用了成千上万人的医疗费用。总之,生命的尊严不可用金钱衡量,任何一个社会里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所以,必须实现医疗平等,这是人的生命尊严平等的最基本的体现。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刘植荣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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