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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 60元一斤卖给我
2014-04-03 09:48:50
杭州网 时评

在国内坐飞机丢了行李不能照价赔偿,这个大概是知道的。但对你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行李在航空公司眼里究竟如何一钱不值,我不是特别清楚。最近,律师王鹏一件价值上万元的行李被国航托运丢失,国航只能赔偿他400元,按每公斤100元计,这件行李的重量是4公斤。基于自己的律师身份,王鹏一纸诉状告国航,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判王鹏一审败诉。也就是说,王鹏还是只能拿到400元赔偿款,还赔上了他自己的律师费。

托付给航空公司运输的行李不论物品类别、价值大小,通通按50元一斤论,仅比废品回收的价钱稍微高点。如此不可思议的赔付标准,竟然是2006年才出台的。按说当年的物价水平不可能这么低,说是50年前1956年的标准还差不多。

2006年2月28日实施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诚如这项法规的名称所示,这是一个“限额”规定,即不管乘客的行李价值几何,航空公司的赔付受最高限额保护。我们想一下制订这项法规的主体是谁?除了航空运输承运人,乘客是没有机会参与的。而且,这么严重一面倒的法规竟然获得了立法通过。更加荒谬的是,即使乘客愿意走法律途径,收集各种证据呈堂作证,法院的判决依然雷打不动。

丢失行李本来就是航空公司单方面的过失,现在过失成本这么低,将令中国航空业在面对乘客行李的安全性上更加容易出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50元一斤嘛,航空公司赔得起!如果真的有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盯上了乘客的行李,不能排除顺手牵羊的可能啊。其实,行李丢失不是工作不上心就是主观犯错,要不然你说行李会自己飞走吗?

邪恶一点的想法,我可以向航空公司收购乘客的行李,以60元一斤的价格,让航空公司赚10元一斤的差价。以赌箱的形式“包”下几个行李箱,我敢打赌,行李价值绝对远超收购价格。如果是王鹏律师这件行李,一瓶15年陈茅台酒和两盒贵州名茶,市价超过一万元,而我的收购价只需480元,真是发大财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沈国娣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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