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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应正视维权型“房闹”

2018年9、10月刚过,楼市传统购销两旺的“金九银十”局面落空了,取而代之的是全国土地市场陆续流拍和业主房闹逐渐升温。

2017和2018,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化进程中最神奇的年份,各地政府楼市行政调控工具箱增加了许多杀手锏,房地产商们纷纷更名去地产化,广大住房刚需族从争先恐后万人摇号买房到毅然走上房闹维权之路......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房闹现象。

说起房闹,大家都不陌生,中国特点。起源何地,祖师爷是谁,无从考证。房闹,大致可分为怕吃亏无理型房闹、正当维权型房闹两种。

所谓怕吃亏无理型房闹,指的是部分楼市的高位接盘者,不满于地产商的降价促销而引发的冲击售楼处、要求退房等非理性行为。很明显,此类型房闹,不仅不值得同情的,还应该受到鄙视。毕竟,法制社会,依法受约束,不能践踏规则契约。

所谓正当维权型房闹,指的是业主发现房子工程质量问题、承诺装修标准减配或使用不合格建材等现象,引发的投诉、集会、信访等行为。此类房闹,值得同情。

玖叔今天这里要说的是正当维权型房闹。

首先,我们承认市场经济是契约社会,大家都要按合同办事。房地产市场买卖行为是市场行为,供需矛盾决定商品房市场价格,买卖双方都要遵循合同约定。卖方不能因为市场房价上涨否定前期合同收回房子不卖,买方也不能因为后市价格下跌就要不守合同要求退房。否则,市场乱了,经济无法发展,社会稳定更会受到严重挑战。10月发生在厦门万科白鹭郡“退房”事件,事后正名是对一期业主精装修减配的退款。目前还没有地产商因降价销售,主动给前期业主退款的案例,这并非是开发商没良心,而是市场经济秩序的本质要求。所以,怕吃亏无理型房闹,本质上也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其次,对于市场上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政府部门要理直气壮的监管。面对开发商,个体消费者是明显的弱势群体。毕竟,地产公司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组织,拥有工程建设、商品销售、售后物业、法律服务等成体系的团队,而购房者来自天南海北,力量分散,无法集中,力量明显不对等。正因为力量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房屋买卖合同实行备案、实行网签等制度,既是对地产开发商销售行为的监管约束,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交易,不能强买强卖。日前,杭州大江东某楼盘,因强行与顾客签订未经备案的不公平附件合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督查监管,要求地产商整改,为弱势购房者撑腰,保障了市场公平交易。为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监管点赞的同时,值得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借鉴学习。

再次,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空白地带,社会舆论监督大有可为。大家知道,杭州的房地产市场发展快、标准严、品位高,是全国最早探索实行精装修、全装修交付的城市之一。浙江省建设厅下发的2018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全装修楼盘应在合同里写明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9月底,杭州市又下发通知要求精装修材料、产品细节现场展示,公开装修预算明细。政府部门的所有努力,为的是堵住“不良”房企的偷工减料,减少投诉纠纷。但是,有业主发现不少房企在装修过程中,存在着装修材料质量不过关、品牌型号产品停产被替换、承诺装修标准减配等现象。对此,政府建设、房管、环保等部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业主无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走法律途径时间、金钱等成本巨大。因此,新闻监督无疑是最优的监督途径。真正的大企业,还是在乎名誉、顾及脸面的。而相关行业协会,也应建立类似行业诚信指数制度,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

正当维权型房闹现象,折射出了当前社会公义和诚信的短板以及正义救助机制的缺失,这是我们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来源:杭州网    作者:陆林玖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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