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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加班就该有加班费

近年来,关于公务员加班该不该有加班费的话题,屡屡引发公众讨论。现在,这个问题快要有答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写明: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这也意味着,国家法律拟认可给公务员发加班费。

长期以来,在很多人的固有认知中,机关工作就是清闲的代名词。但实际上,从很早之前,公务员就告别了喝茶看报的轻松节奏,工作任务普遍繁重。特别是在基层单位,“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成为常态,“星期六保证不休息,星期天休息不保证”,加班加点工作并不罕见。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公务员都是高强度、超负荷工作。

公务员加班是常事,不过直到目前,从法律层面上说,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尽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加班应当获得加班费,但是根据1995年由当时的劳动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而现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务员可获得加班费,再加上实际情况往往是工作繁忙难以补休,公务员的加班常常就成了无偿奉献。

《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公务员虽然不适用《劳动法》,但公务员也是劳动者,也是人,也需要休息。过多加班影响人的精神状态,更有损身体健康。公务员如果带着疲惫的身体加班,也很难高质量地完成任务。长期超负荷工作还有可能导致过劳死,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发生过公务员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悲剧。对于公务员,固然要用制度进行严格约束,但也要看到公务员具有的普通劳动者的属性,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也要养家糊口,也应当给予他们更多的制度性关怀。此次《公务员法》修订,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后要么补休,要么获得加班补助,从法律层面落实了公务员的休息权和应有的福利,体现了中央对公务员的关心和关爱。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样样都是硬仗,重担都压在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身上。前段时间,云南“80后”公务员早生华发的照片让人唏嘘感叹。公务员操劳奔波,实在不易。对于公务员,既要严管也要善待,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蓬勃动力。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王俊勇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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