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时评
近日,铁总运输局营运部副主任黄欣就火车票上加广告等问题表示,用机票、车票和门票等票证开设广告业务,是业内的通行做法,铁路企业在保证车票基本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面向市场适当开展一些广告业务,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自主经营行为。对此网友评论却颇有微词。现在我们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邓海建,听听他的观点。
主持人好。火车票上能不能印广告?我觉得这是个伪命题。铁总不是慈善之星,出来混,当然要赚钱。别说车票,就是我们家窗户,不影响采光、又能获利,我也愿意做广告。真正让人比较纠结或者比较担心,是印广告会不会成为新的肥肉一块。就像有网友调侃的,说哎呀这广告印上来了,车票上的字又多了几行,成本要增加,是不是要涨价的节奏呀?讽刺也好,误会也罢,想想动车上本应该标配的15块钱的盒饭,这样的担心也不算太恶意。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第一,铁总把22亿张车票拿出来做广告,思路是好的,确实也是市场化的选择,行为本身没什么可说的。但第二点,除了广告可以印上去,这些年大家叫得最多的,到站时间怎么不印上去呢?更重要的问题,是这个广告收益,最后是进了铁总的口袋,还是能对冲到乘客成本中去。在火车票上打广告,乘客实际上被动成为广告的载体,是没有可选择性的,也就是到达率基本很高。这样的广告与电视广播中的广告显然不是一个概念,你不喜欢,可以换频道换台,甚至关了遥控器。但没有人坐车不看车票的。
因此,本身作为服务工具之一的车票,在商业化的时候,不能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乘客的权益。广告不是洪水猛兽,火车票也不是贞节牌坊,但既然涉及到利润和成本,还得在程序正义之下,把账目和流程晾晒在阳光下,毕竟 自主经营不等于自说自话。
好的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