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迎来了“第三季”。 新华社11月29日重庆专电:29日上午,重庆一中院约谈李庄,就其申诉的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听取了李庄的意见。承办法官表示将依法处理。 而同一天的《南方周末》则详细报道了李庄案的来龙去脉。尤其触目惊心的是:重庆政局变动后,重庆警方在内部低调启动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行动,截至目前已有近900名不同程度被错误处理的重庆警察得到了平反,恢复名誉和工资待遇。 弄掉的“对手”律师只有李庄1个,而蒙冤的自己的警察却有900名,这是如何的恶作恶行、无法无天! 天亮的时候,我们总可以讲一讲曾经的天黑的故事。 2010年2月,作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辩护人的李庄,因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时间会让一切暴露在阳光下”,如今案情大致已清楚,一些细节逐渐露出水面:原本只有五六年刑期的龚刚模,被渲染成十恶不赦的人渣,逼其举报李庄,威胁他如果不配合就死刑;专案组一警官起草打印稿,逼迫龚刚模手抄之后用来举报李庄;以致于李庄“向他眨眼”都成了莫须有的“罪证”…… 李庄出狱后就走上申诉之路,要求法院立案再审。 正因为有了李庄案“第一季”,公众才开始明白什么叫“黑打”。 时至李庄案“第二季”,则罗织罪名想让刑满的李庄继续在牢里呆下去,这样的“黑打”已经近乎丧心病狂,最终没能成功。 什么叫“无法无天”,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人比法大,人比天大!而常识告诉我们:法比天大,法比人大,法更比权大! 法比天大!人治的环境中,所谓“法制”,总是会被专制蹂躏的。如此这般,那“法制”距离“法治”必然会越来越远。 法比天大!一个稀缺法治的社会,谁都不可能有安全感。失去法治的约束,权力必然会肆无忌惮,每一个公民都不会有真正的人身安全——包括一时的执法者自己。 法比天大!法治就是每个人的保护神,法律就是每个人的挡箭牌。 这次为李庄代理案件的著名律师迟夙生,是全国人大代表,是以敢言敢为著称的“迟大姐”,她的那句名言再一次涌现在我心上:“我们这个年龄,看到法治从无到有,不希望看到她从有到无!”这可谓“律师宣言”! 正是西方文明的影响,催生了中国的律师制度,其孕育之时,几与民国同步;尽管在波诡云谲的历史长河里挫折多于发展,但到了改革开放时代,终究迎来了律师行业发展的春天。 如今为了实现“比天大”的法治,就必须在每个案件上追求公正、匡扶正义。 匡扶正义,最需要律师成为民族的脊梁。无论遭遇何种不幸,律师都应坚定地走在维护法治、呵护人权的最前沿,承担起保障人的自由与尊严的重任,为实施民主宪政、实现社会公平化、保障经济市场化、构建公民社会作出他人难以替代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