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杭网评论> 热点聚焦> 社会民生
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是大势所趋

    垃圾先计量登记,再压缩转运,根据垃圾产生量按比例收取处理费用——北京西站地区垃圾已实现源头计量收费。未来,将逐步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 (11月29日《新京报》)

    目前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不是按户计费,就是按人口计费,但不管是哪种收费模式,都不够科学、合理。因为每个家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并不一样,并非人口多的家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就一定多。换句话说,按户计费也好,按人口计费也罢,结果是多制造生活垃圾的家庭、居民并没有多支付生活垃圾处理费,这并不公平。

    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模式,意味着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越多,需要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就越多,回归了“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公平、合理原则。关键是,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是在发挥价格杠杆功能,能够有效缓解“垃圾围城”这种城市病。

    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越多,需要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越多,那么,要减少生活垃圾处理费,只有减少生活垃圾。如此一来,可以直接减少城市生活垃圾量。以我国台北市为例,2000年,台北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制度也就是计量收费制度之后,平均每日垃圾清运量从3475吨大幅减为1000吨。另一方面,伴随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还实行居民厨余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和“不分类、多缴费”制度,以此倒逼居民实行垃圾分类管理。

    可以说,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是缓解“垃圾围城”之大势所趋。当然,在垃圾计量收费标准上,应当公平、合理,应当限于垃圾的实际处理成本,不能把城市垃圾处理当成一门生意来做。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至少要让居民能够做到准确投放垃圾。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何勇    编辑:李媛    
联系我们
  • 责任编辑:李嫒
  • 联系电话:0571 - 85053959
  • 新闻热线:0571 - 85052222
  • 爆料QQ:20090057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