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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不好笑 监管要铁腕

一种新型的有害物品正在侵蚀青少年。前段时间,一位在美国西雅图留学的中国女孩,因为沉迷于吸食“笑气”,结果导致下半身重度肌无力,最终只能瘫坐在轮椅上回国接受治疗。

“笑气”的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本来在医疗上用于口腔麻醉,也用作辅助奶油发泡的食品添加剂。吸入一氧化二氮后会产生短暂的快感,这使得一部分人尤其是青少年跃跃欲试。但是,快感是暂时的,长期吸入一氧化二氮,会造成神经伤害,严重的会导致瘫痪。

近年来,吸食一氧化二氮的现象,已经逐步从国外蔓延至国内。据本地媒体报道,去年的一段时间,杭州一些知名娱乐场所经常有人吸入一氧化二氮,现今,公开吸一氧化二氮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仍然能够轻易地买到一氧化二氮。

略显尴尬的是,面对滥吸一氧化二氮的行为,我国的制度和医疗准备都不足。我国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并不包括一氧化二氮,现行法律也未将一氧化二氮定为毒品。如果吸入一氧化二氮上瘾,目前医学上也没有确切有效的治疗手段。

当前,我们迫切需要堵上制度的漏洞。遏制滥吸一氧化二氮,发达国家有现成的经验供我们借鉴。在英国,个人购买、使用一氧化二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在无医疗处方的情况下提供一氧化二氮,可能被判两年有期徒刑。日本则立法全面禁止除医疗目的之外的一氧化二氮生产、贩卖,违者处三年以下监禁。面对网上可轻易买到的“笑气罐”,我们必须尽快将其纳入法律严管的范围。

目前在我国,一氧化二氮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稀奶油及其类似产品在加工时,都有可能用到一氧化二氮。我们还应把这个渠道管好,防止一氧化二氮从食品加工领域流到青少年的手中。我们不妨像管理易制毒化学品那样,对一氧化二氮实行定点生产、特许经营。食品加工企业购买一氧化二氮,应当严格进行登记,建立可追溯去向的链条。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销售一氧化二氮资格的企业,也不能在网上销售一氧化二氮。如果有人在网上违法销售一氧化二氮,网络销售平台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滥吸一氧化二氮的,多是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他们往往抱着追求新鲜刺激的心态来尝试一氧化二氮。这需要父母和学校多对孩子们进行正面引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吸入一氧化二氮的危害,及时打消他们追求刺激的念头。

“笑气”不好笑,青少年要是沾染了一氧化二氮,很可能被毁掉一生。趁着“笑气”还没有泛滥,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填补法律法规的漏洞,铁腕出拳,不让这种新型成瘾物品有立足之地。我们能监管好那些容易制成毒品的感冒药、止咳药,也一定能斩断“笑气”害人的黑手。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王俊勇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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