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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善心遭遇骗局

    爱心被骗,心特别痛。影星李小璐遭遇网络骗捐,发现被骗后发布微博:“天啊,怎么办?我被骗了,钱都转了,重点是你为什么拿孩子来骗我的感情。”

    一个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微博账号,晒出两岁孩子在医院的照片及诊断报告,向网友求助道:“我是一个两岁宝宝的麻麻(网络用语,妈妈),我的宝宝去年七月份的时候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的费用,希望大家帮帮我的宝宝。”同时也公布了收款账号。图片中的孩子很可爱,李小璐转发了该微博,并迅速将爱心善款打到了对方账号:“希望宝宝快快好起来!”她没想到的是,孩子得病是真实的,但募款者是骗子,冒充了家长,盗用了图文,在网络上搞了一个具有迷惑性的骗局。

    李小璐的老公贾乃亮,这样安慰善良的妻子:“宁可被骗了,也要继续把好事做下去,好心一定会有好报,你今天最美丽。”类似的事情多年前发生在美国一位女星身上,当她得知被骗、被用作“道具”的孩子其实没有得病时,她更开心了:孩子没病就好!

    利用善心骗捐,已不仅仅是欺骗情感问题,而是涉及法律问题。刚通过立法的《慈善法》,其中多处提到“骗”字:第31条规定,“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第33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第97条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仅仅鼓励公众和媒体曝光骗捐,那是不够的。《慈善法》第101条第二款规定,“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第107条规定,“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所以,公安机关介入查处,十分重要。尽管《慈善法》要到今年9月1日才开始施行,但现在发生这种骗捐案,警方一定要严肃查处,否则善良爱心就得不到及时的呵护。

    真正患病的,是四川德阳苗女士的萌宝儿子;苗女士发微博讲述经历,但从未发出过支付宝或者银行账号,也从未收到过一笔捐款。“李鬼”盗用孩子信息照片,利用他人的痛苦去行骗,不仅仅伤害了苗女士和李小璐这两位妈妈,而且伤害了一大批心存善心的公众。

    作家周国平的名著《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写的是他女儿罹患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一种眼底肿瘤,不到两岁告别人世的故事,真是父爱如山。在杭州,发生了一个感人至深的萌娃“兜宝”的故事,这个可爱的杭州小男孩,罹患颅内恶性胶质瘤——髓母细胞瘤,今年1月7日去世,兜妈在4年多时间里,通过微博发布治疗的点点滴滴,兜住了诸多无比感动的粉丝“网兜”,兜宝有着来自全国的12万个爸爸和妈妈,成了全国“网兜”共同的孩子……人间情感都这么纯洁,那多好!

    然而,刁滑的骗子,往往会利用他人对于孩子特别的爱心,利用网络的快捷便利,“举手之劳”就能骗取善款。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绝不容许的。

    从更深层面来看,孩子罹患这样的大病,政府应该提供基本的医保,而不是把重担都推给家庭和社会,那样才能从源头上根绝“借善行骗”。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徐迅雷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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