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时评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消费大促到了,很多消费者在网上下了购物单。不过,近段时间,很多消费者也反映,他们在电商平台购物时遇到了很多问题,诸如商家先提价再降价、各类优惠券限制条款太多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消保委也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识别网购“套路”。
“双十一”的初衷是通过商家的集中打折销售,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购物,增加销量。这一促销方式贴合了消费者的习惯,有利于激发消费潜力,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双赢”。今年“双十一”电商购物节的持续时间较长,统计显示,截至10月31日21时,京东“双十一”成交额、订单量及下单用户数保持两位数增长,超1.6万个品牌成交额同比增长超3倍;天猫“双十一”从开启到10月31日24时,累计373个品牌成交额破亿元。这都体现了消费者对“双十一”的热情,也展示了中国经济的后劲。
“双十一”的活力,离不开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低价促销是吸引消费者参与的重要原因。不过,从部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商家的促销看着实惠,却不实用。有的商家的折扣规则极为复杂,“堪比高等数学”。还有一些商家误导消费者开通信用贷款,给消费者造成信用风险。类似的“套路”不仅让消费者觉得麻烦,甚至涉嫌违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来说,希望消费者多下单、多购物,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不过,用什么方法让消费者多掏钱,应当合情合理,更应该合法。“双十一”要的是激发消费潜力,不是误导消费者稀里糊涂花钱。用高质量的产品和实惠的价格来吸引消费者,才是“双十一”的应有之义。
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监管部门拿出有效措施,对那些不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罚。电商平台也应督促商家推出透明规范的促销规则,避免把折扣变成算计,真正让消费者获得实惠与便利,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双十一”发展到现在,已经从当初的“狂欢”进化为更多的理性消费,更应当拒绝“套路”,用高品质产品呵护消费者的热情,真正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为经济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