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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访”,何以可“信”
2022-06-28 17:54:01
杭州网 时评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意在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信访工作新时代。“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是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也是党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下正是海量网络民意信息碎片化传播的时代,如何确保基层信访渠道畅通无阻是每一位基层工作人员最重要的工作,而相关主体如何做好“民呼我应”、“民呼我为”的各项工作,也是当下信访工作中最为现实的问题,这对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访工作意义重大,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部门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十九大以来,各地通过理顺体制机制、坚持领导包案、畅通网上信访等方式取得信访工作的各项突出成果。但与此同时,在不同地方政府具体落地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各地相关部门予以警示。

6月13日,河南洛阳偃师区一则“无访社区”中考报名降分的通知引发全网关注。“无访社区”,即是由河南唐河县特创,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居民上访记录的社区。而在此事件中,“降分优录”表面上是对加分政策的权利滥用,但更多地则是反映出了当地信访部门对国家信访工作指导的消极实施问题。地方政府以“无访”为条件消极应对,以“降分”为由打破教育公平规则,这样做属实不妥。公平并非信访的馈赠品,更何况信访本就因不公平而起,而这种“鼓励无访”的信访工作难道不是对国家意志、民众权利的亵渎和侵犯?此种做法只会对社会形成恶略的暗示,更会使得民众陷入“沉默螺旋”,在无形之中刺激着民众的敏感神经,进而与信访制度的初衷渐行渐远,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影响当地政府的公信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中并未提及户籍在“无访社区”的考生,那么地方政府为何敢如此“加码”?甚至将“无访”成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部分,而信访无访,何谈政绩?此种行为确实匪夷所思。在此事件中需要反思的是,信访作为政府与人民之间“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最重要的信息枢纽,应当充分发挥其尽力收集、整合民意的作用,进而建立健全为民办事的社区民意反馈机制和相应平台,而尊重群众合理诉求、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的首要前提就是打通信访渠道、消除人为阻碍因素。

当前,杭州市信访工作也在持续开展,为社会各个主体进行《信访工作条例》的解读,其在传播理性维权的正确信访意识的同时,能够进一步丰富社会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引导民众依法、有序地表达自身诉求。然而,即便是抓住了信访工作的主要环节,然而弛一机,万事隳。有了顶层设计,各级各地相关部门更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其实,从信访主体身份层面,早在2008年,杭州市便建立了市长信访联络员制度,挑选“敢讲话”、“讲真话”的市民作为信访联络人,将信访群众意见向上传达;在信访渠道拓展层面,近些年,杭州市信访局还依托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的数字平台,引入第三方智库机构构建民情民意分析研究机制,在不断拓宽信访渠道的同时,发挥专家咨政建言科学决策等作用,完善信访各个环节的维稳工作。

除此之外,杭州市还依托当地电视媒体等平台为中介,例如市民监督团、民意观察室等节目,以市民的呼声和媒体影响力共同建立起及时有效的民意反馈渠道,在满足群众表达需求的同时,增强社会各主体自身能动性的意识,以社会多元主体之力,给予民众更多“访”的方式和途径,激发群众向政府表达诉求的意愿。与此同时,杭州市信访工作还深入各区镇街,以有趣、多样的形式,将信访工作内容的宣传通俗易懂地传达给群众,继而形成良好的信访意识,并以实际行动来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处理“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逐渐完善“民呼我应”、“应后有为”、“为后复查”的信访工作流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共同推动城市的和谐发展。


来源:杭州网    作者:傅林    编辑:应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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