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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0-07-27 12:54:06
杭州网 时评

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调研时强调,合作社的路子怎么走,我们一直在探索。你们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合作社发展道路,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了得天独厚的土地优势,农业科技水平、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生产效益都有了很大提高,很有意义。希望乡亲们再接再厉,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同时要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一家一户“小生产”如何对接千变万化“大市场”,以及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已成为推动产业促农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绕不开的话题。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实现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已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其特点就是联接市场和农户,以市场信息优势指导农民开展种植、养殖。尤其是在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坚持把合作社作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大力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作用,是确保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重要途径。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存在总体数量增长快但质量不够高、单体分布地域广但规模偏小、有基本制度但规范不够等问题,与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扶持做大做强。

抓好合作社规范建设。规范是合作社质量提升的基础,合作社质量提升就是要建章立制。通过细化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收益分配制度、销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等,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为社员增收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清理整顿一批“空壳社”,培养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实力雄厚、发展基础好、路子广的合作社,真正发挥其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作用,让合作社队伍有更多“精兵良将”,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强化合作社业务指导。帮助合作社在办社思路上实现跨越出资、收入、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和统一品牌等门槛,立足长远,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指导标准,为合作社发展指明方向,提升合作社办社质量。要依靠科学技术,改良农产品,切实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壮大合作社经济。同时,积极推广“订单农业”,抓好“农超对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转变营销方式,引领小农户与大市场进行有效衔接。

推动合作社品牌建设。须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适当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市名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让更多的农民成为合作社社员,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时,鼓励农民以农产品为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申报注册商标,集体商标和著名商标,逐步增强商标兴农、商标富农的意识,共享优质品牌、优势资源。

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在合作社的资金扶持上,把重点扶持与一般扶持结合起来,对符合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合作社给予普惠制式的扶持,各类示范合作社给予优待性的重点扶持。金融部门应放宽信贷条件,对制度健全、经营业绩良好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不足的困境。政府制定奖励措施,对注册农产品商标、获得无公害产地及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补助,激励合作社提高农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带动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话语权。

来源:杭州网    作者:李治钢    编辑:郑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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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作用,是确保农产品稳定增长、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