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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平正义看户籍制度变革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有媒体起了这样一个标题:中国户籍制度迎来大变局。

是的,确实是“大变局”。几十年来,大城市从未像今天这样,向几乎所有人敞开大门。

尽管还只是一个“开始”,像我们杭州,外来人口要来落户还是要有一定的条件;像北上广深,对人口准入的严格限制暂时还不会有所松动,但既然“开始”了,那就是大势所趋,目标所指不仅仅是城市全面放开落户的问题,而是最终取消城乡户籍二元化的问题。

打破城乡户籍籓篱,主要意义有两点。其一,是拆除人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让“人”这个生产资料最核心的要素,从此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创造更多的价值。其二,则是回归公平正义,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的成果。不必讳言,长期以来,中国地域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户籍籓篱之所以难以被打破,关键原因是“户口”在中国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管理的工具,还是一种利益分配的工具,不同的户口意味着不同质量、不同数量的利益。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不管是城市还是乡村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然而城市与乡村之间,发展是不同步的,人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是有差距的,医疗、教育、交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而同时,数亿万计的农民离开家乡到城市、到东部发达地区务工,成为城市的建设者、服务者,成为城市各行各业体力劳动者的主力军,也就是说,中国城市今天的辉煌,离不开亿万农民工的辛苦付出。

春节就要到了,“春运”又要来了,一年一度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又将再次启动。为什么会有“春运”?表面原因是“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深层原因则是户籍籓篱导致的城市对于外来人口的排斥。对于不少农民工来说,他们无法建立起对于城市的归属感,更无法建立起主人翁意识,眼前的城市不管多么美好,都是“别人的城市”。比如城市的学校很美好,那是“别人的学校”,农民工的孩子或者当“留守儿童”,或者只能进入城市郊区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我接触过很多农民工,他们二十几年前就来浙江打工,然后是下一代也拖家带口来浙江打工,他们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县城买房,买完房依然来浙江租住在很差很小的房子里继续打工——老家的那套房子仿佛就是他们的一个“形象工程”,代表着他们有一个不错的“家”。

所以要谈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谈劳动力流动、谈人才流动,都未免把户籍开放给“工具化”“功利化”了,很简单,不是本该如此吗?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翟春阳    编辑:郑秋青    
为“人情往来”定标准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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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谈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谈劳动力流动、谈人才流动,都未免把户籍开放给“工具化”“功利化”了,很简单,不是本该如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