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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情往来”定标准很有必要

近日,衢州市决定在全市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六大行动,并制定《衢州市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对结婚彩礼、婚事礼金、婚丧宴请等事宜的礼金数额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具有一定约束力,对民众则只是鼓励倡导。

婚丧嫁娶、节日喜庆之际一起聚会,这是中国的传统习俗,亲朋好友送一些礼物礼金,也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过,近年来,很多地方的“人情往来”有水涨船高之势,无形之中形成了互相攀比、讲究虚荣的风气。“人情往来”逐渐变了味。

可能有人要说,“人情往来”是人们的私事,就算有人打肿脸充胖子,那也是自己的生活态度,政府部门管这个,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人们怎么操办红白喜事、送多少礼金,确实是个人自由,但是,如果是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其“人情往来”就不完全是私事,必须得符合党纪政纪的要求。党员干部也在社会中生活,固然有正常的“人情往来”,但党员干部参与的婚丧嫁娶事宜,容易成为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载体。《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党员干部如果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会受到相应处分。如何界定礼尚往来是不是正常?衢州给当地的党员干部确立了具体标准:直系亲属以外的婚事礼金控制在300元以内、丧事控制在200元以内……这一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定了红线,既认可正常的人际交往,又防止“人情往来”成为腐败的前奏。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这样的规定是约束,更是保护。

而对于民众,衢州的新规只是鼓励倡导。这一差异化的要求,体现了官方对移风易俗的耐心和人性化。政府的管理有边界,非公职人员的人情往来,属于私人领域。大操大办的风气,不可能一下子就扭转过来。要改善民间的习俗,政府部门的最佳做法是宣传引导。对于这一点,衢州的有关部门看得很真切,也展现了足够的宽容与智慧。事实上,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管住了,也是为社会大众树立了文明新风的标杆,可以用良好的党风政风来带动民风的好转。

人情往来如果异化成了“人情债”,不但加重了人们的生活负担,还将人际关系庸俗化,甚至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不论是约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还是引导催生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给“人情往来”定个标准,很有必要。人情往来,就应该回归“情”的本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王俊勇    编辑:郑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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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往来如果异化成了“人情债”,不但加重了人们的生活负担,还将人际关系庸俗化,甚至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