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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情面前做个“明白人”

日前,市纪委披露了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兰斌腐败案案情。办案人员介绍,该案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兰斌作为领导干部,没有管好身边的人,对身边熟悉、亲近的人过分信任甚至纵容直至东窗事发。把公权力当成谋取家庭私利的工具,结果面临的是身陷囹圄、身败名裂,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为公则利、为私则害。以权谋私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发就不可收拾。从近几年披露的诸多案件看,这种兄弟、父子、夫妻“捆绑出事”“结伴被查”现象并不少见。领导干部如果迈不过亲情这道坎儿,讲私情不讲原则、讲私利不讲公义,就会在违法乱纪的不归路上折戟坠落,付出沉痛代价。

无情未必真豪杰,亲人之间当讲“亲”。讲亲情、重亲情,这既是我们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也是维系家庭和谐的美好纽带。关照亲属、爱护子女是人之常情,但在公与私、情与法的价值取舍上,党员干部如果分不清界限、不懂得取舍,只谋个人私利不计公共利益、只看亲疏远近不管原则有无、只顾人情长短不管纪律规矩,那么结果必然是亲情绑架公权、私利盘剥公益,最终将把家庭幸福推向深渊。

《梁书·吕僧珍传》中有一个“劝侄卖葱”的故事。吕僧珍任南兖州刺史时,堂兄之子以贩葱为业,千方百计想借势求得一官半职。吕僧珍却严词拒绝:“吾荷国重恩,无以报效。汝等自有常分,岂可妄求,但当速返葱肆。”吕僧珍身居高位不私亲戚,一句“快快回家卖葱去吧”,看似不通情理、不近人情,实则用心良苦、念亲利亲。

那么,领导干部究竟该如何厘清亲人间的关系,构建起健康正常的亲情观?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在亲情面前要做个“明白人”,在处理亲情关系上有个边界。这个“界”就是公权不能私用,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要明白只有守好家中的“廉洁门”、筑牢家庭的“廉洁墙”,才能为亲情系上“保险带”、装上“安全阀”。如兰斌自己说的,处于不惑之年,上有老下有小,本是撑起一个家的支柱,却因为没有看好权力的门、管住身边的人而轰然倒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首先要在亲情面前上好“亲清”这一课。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既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也是家庭和家族的表率,必须自重、自省、自警,多一些手握戒尺、心存敬畏的自觉,做到家里家外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八小时外和八小时内一个样。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做到手握公权洁身自好、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真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让公权得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郑莉娜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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