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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保费率助企业轻装上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方案》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企业负担沉重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这其中,社保费率偏高的现象尤其引人注目。按照当前我国有关社保的法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在缴费比率方面,养老保险的基本费率为28%,其中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的基本费率为10%,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三类合计费率约为2%。因此,“五险”的合计缴费率已经占到工资总额的40%。如果再加上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这“两金”,那么企业的负担会更为沉重。

社保费率偏高直接拉高了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生产规模较小,经营利润较低,对于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升承受力差,因而对居高不下的社保费率尤为敏感。目前,我国整体劳动力成本已经明显高于越南、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甚至从相对程度上看,正在逼近一些发达国家的用工成本。这也是近些年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升速度减缓、部分企业加速转移到国外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如何尽快地将社保费率降下来,就成为各级政府为企业减负的一项重要内容。

事实上,此次社保降费还是有一定底气的。一方面,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具备较强的支撑能力,基金结余平均可以满足17个月的支付。另一方面,我国省级统筹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并且从去年开始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基金的调剂能力在提高,这也为较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费率创造了条件。此外,经过降低费率,广大劳动者的参保积极性也会在一定程度激发出来,长期存在的“退保”“弃保”问题也会得到很大的缓解。这对于扩大社保覆盖面和扩大缴费基数,无疑具有正面的作用。

当然,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会不会影响我国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也是一个需要特别慎重对待的问题。在未来的二十年中,随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逐渐步入退休年龄,我国的社保负担将会在短时期内出现急剧上升的态势,对社保的需求也会随之猛增。因此,经过多次降费后,还需在扩大缴费基数、拓展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和提高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比例等方面多下功夫,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李长安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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