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杭网评论 > 杭媒评集
“人证一致”,不应被无视的常识

涉嫌弑母的北大学子吴谢宇日前被福州警方抓获。据报道,其逃亡期间借以隐瞒自己身份的是他通过网络购买的30多张身份证。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网络出售身份证已成黑色产业链,而且都是“真的”,来源一无例外:“别人捡到的”。

“丢什么也甭丢身份证”!丢了会如何?就可能莫名其妙名下多了好多公司,就可能莫名其妙成为网上逃犯,就可能莫名其妙成为老赖,就可能莫名其妙被禁止上船上火车上飞机。最新的一例,是陕西西安的张先生一年前遗失过身份证,4月23日发现自己名下多出了65条交通违法记录,分别来自十多辆车。

丢身份证的后果何以如此严重?有专家这样解释:二代身份证的智能芯片是被动的,只能近距离感应识别,没法像手机卡一样远距离通讯及改写,也不能像银行卡一样设置密码,通过修改密码让其“失效”。专家的发言看似有理,但不妨做一个假设:假设身份证芯片不是被动的,也可以像手机卡一样改写,可以修改密码,那么身份证被冒用的问题是不是就迎刃而解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专家发言成立的前提,是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有一台可以被授权检测身份证芯片的互联网设备。

破除身份证被冒用这一顽疾,需要回到“身份证”本身——身份证是什么?身份证,顾名思义,是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在概念上与工作证、军人证、学生证属于同一意义。这些证件有一个共同点:上面都有证件持有人的照片。为什么要有照片?为了方便核实。这也是上述专家发言最值得商榷的地方,他只注意到了“芯片”,却忽略了“照片”。身份证上照片的唯一意义,就是“核实”——以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持有该身份证的本人两相对照。

这是一个常识,身份证只能本人使用,只供本人持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其他任何人持有都是废片一张。身份证丢失后被他人持有并被用于非法行为、产生非法后果,责任显然不在身份证的主人,而在于非法持有、冒用者,以及负有核查之责的相关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也正是因此,2016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才特别强调:“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古有“宁信度无自信也”,当今身份证被冒用大行其道,可谓“郑人买履”这一古老寓言的翻版。解决身份证被冒用问题,需要回归常识:“人证一致”。然而尴尬的是,丢失身份证“后果很严重”的新闻层出不穷,而因未“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而被追究责任的事却相当稀有——这,才是症结所在。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翟春阳    编辑:金璟霞    
在高质量发展中解放人培养人
联系我们
  • 责任编辑:李媛
  • 新闻热线:0571 - 8505222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