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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到庭”是法治政府的加分项

11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桐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桐庐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作为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桐庐县人民政府县长及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均到庭参加诉讼。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杭州开庭审结市区两级行政机关案件1215件,负责人出庭735件,出庭应诉率为60.49%,较去年全年的36.4%大幅上升。可见,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获得司法救济的渠道已经越来越畅通了。

司法是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矛盾诉求引进法治的轨道,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合理、规范,就不怕经过诉讼的考验;如果存在偏差和瑕疵,政府部门只有积极应诉解决,才能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有效化解存在的矛盾纠纷。从这个角度看,让民告官的渠道更为畅通,政府部门要以积极的心态当好被告,做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为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作一个好示范,这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加分项。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借助质证和辩论等程序,让原告与被告之间公开论辩和理性交锋,能促使双方在法院的主导下就争议的解决达成共识,凸显司法的权威性。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庭这个庄严的场所,阐释和说明重大公共决策的法律依据和科学根据,便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政府决策,更加自觉地支持和拥护政府依法行政。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能发现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其及时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破除司法地方化藩篱,打破诉讼“主客场”,自2016年1月1日起,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始集中管辖杭州市、区(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通过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说到底,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本质上就是要把权力限制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不仅要让老百姓可以告官,还要让老百姓相信司法的公正性。这既需要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也需要政府部门以更积极、平等的态度对待民告官案件,让“民告官”案件成为定纷止争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郑莉娜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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