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江豚,生存环境正不断被侵蚀。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现场检查的督察结果,现场检查发现,安徽省安庆市随意调整江豚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保护区面积不断缩小,保护区生态功能日益衰退,严重威胁江豚生存。
江豚是长江生态的指示性物种,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入物种保护红色名录,属于极度濒危物种。长江安庆段是江豚最重要的栖息地,正因为如此,安庆市在2007年成立了市级江豚自然保护区,给江豚一个繁衍生息的空间。
但是现在看来,江豚享受的待遇显然不如真正的大熊猫。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内,安庆市政府三次缩减江豚自然保护区面积,为码头泊位、水上加油站等建设项目让道。
人为缩减自然保护区面积,属于典型的掩耳盗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这一条例,码头泊位等项目不应该也不可能建在属于江豚保护区的长江边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安庆市搞起了“逆向思维”“反向操作”,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内建项目,那就让保护区“缩水”“瘦身”,这样一来,生产项目就没建在保护区内了。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安庆这种欺上瞒下的行为说明,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这些领导干部嘴上说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在心里仍然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他们对生态环境漠不关心,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根本不考虑可持续发展,没有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绩观出现了严重偏差。
自然保护区遭遇违规缩减,应当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自然保护区自批准建立或调整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由其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环境保护部和相关部门备案”。安庆市搞的这套小把戏,直接冲撞了中央“红线”,应当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也只有严肃问责,才能产生震慑,才能阻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各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让短期利益凌驾在生态保护之上,如此才能守护好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