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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患关系的良方还是沟通

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设置了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等十六种惩罚措施——在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之外,再由28个部门联合实施全方位惩戒,把这样的措施称为“史上最严”恐怕也不为过。

暴力伤医是一种最坏的结果,不仅伤害了医护人员的身心,也让施暴者受到多重惩处,实属两败俱伤。我们可以把这份备忘录视为一种“托底”政策,一方面对恶劣行径进行打击,另一方面也在全社会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在最坏的结果出现之前,我们其实还有很多预防措施可以做。

前不久,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发生伤医事件后,在谴责暴行的同时,网上也展开了另一场讨论:孕妇到底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顺产还是剖腹产?大多数意见认为,采取何种分娩方式是医生视孕妇情况决定的,孕妇本人没有所谓的“参与权”。但仍有不少人对此感到疑惑。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给出意见的并不应该止于专业人士,我们可以有更大的讨论空间。

小时候由于害怕打针,每次去医院看病笔者都会央求医生不要打针。但医生似乎并不会采纳一个小孩子的“意见”。直到今年1月,很多媒体报道了“不打针爷爷”——全国知名儿科专家胡皓夫医生逝世的消息,笔者才知道有这样一位医生,20年坐诊几乎从不给孩子打针,同样治好了很多患者。媒体的报道是对胡皓夫医生的肯定,那么藏在笔者心里多年的问题又来了:如果孩子真的害怕打针,医生是不是可以为他们改变治疗方案?

医患之间之所以会出现矛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处在不对等的地位。这种不对等,既包括医学知识上的,也包括医疗资源上的。就拿治疗方案来说,医生有着绝对的权力,不仅病人的话语权很小,就连同行的话语权也不大。在同一个病区,如果这位病人是某位医生负责的,其他医生一般就不会染指。那么谁来评估医生的治疗方案是否有效呢?笔者认为,为了消弭这种不对等关系,医生在为患者解释治疗方案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倾听患者的声音:是不是可以让治疗的痛苦更小一些?是不是可以征询更多同行的意见?对于治疗方案,应该给患者更多的参与权。

有很多人认为,当你选择了一家医院,选择了一位医生,就应该对他们有足够的信任。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但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另一种现象,就是越来越多的患者涌向三甲医院,求助于专家门诊,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更为紧缺,患者依然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

所以,改善医患关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2017年北京医改,一项重要内容是把三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提高到每次50元以上。50元的医事服务费不是小数目,医改一年多来,笔者看了几次病,最大感受是医生跟每位患者说话的时间更长了、更耐心了,患者对医生的惶恐心理也减轻了,就医体验变好了。所以笔者认为,改善医患关系的良方还是沟通,医患之间一次深入地谈话,真的可以解开很多心结。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徐昕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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