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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版权之痛

近日,本城好几家媒体同时收到一家上海公司的律师函,声明该媒体旗下某个微信公号的某篇文章,里面有图片侵权,协商索赔。并附上,已有某地方法院的判例,一张图片10000元。而这些插图,基本上是鸡汤文的配图,一根在餐盘中苦瓜,一把紫砂茶壶,一件晾衣绳上的衣服……

对的,你没看错,这样的图片,在纸媒那儿,如果要用,开一个50元一张的,已经相当客气了。但到了这,就敢叫价1万、8千的。今年6月末,由30多家媒体负责人在重庆参加了版权讨论会,会上不记名统计了在座各大媒体近期被起诉侵权的赔偿金额,仅今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全国30多家传统媒体已经赔偿了5207000元。而在遭遇索赔的侵权案例中,图片侵权占比大大超出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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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而在新闻中所举的两个案例,恰巧诠释了“图”比“文”贵的现状。一家浙江影视公司的微信公号,用了一张图片,被图片版权方索赔2万元,后法院调解,赔了原告6000元。一家重庆的公司用了一篇自媒体号的鸡汤文,被原作者授权的北京一家公司告到法院,索赔1万元,后经法院审理,赔了500元。

这就尴尬了。因为对我们这样的大众纸媒来说,我们最会做内容文字。当然也有不少图片,但那也是以新闻图片为主,除了一夜间摄影记者们都同时成了各大图片社的签约作者,传媒自身拥有的图片家底,还是不提也罢的。

传统媒体看到“版权”两字时,除了百感交集,又多了一种痛。曾几何时,想当年互联网刚起,新浪为代表的商业门户网站,每家把自己的原创新闻“白送”上门,甚至还以被他们转了而感到无限光荣。当门户们“不采写新闻,只当新闻的搬运工”,近乎免费使用各家辛辛苦苦采集的新闻,吸血坐大,生态形成。众媒体再想着要维权,一个字,难;两个字,很难;三个字,非常难。

然后呢,随着搜索技术的进步,图片搜索技术越来越成熟。当我们的传统媒体在融合转型,旗下派生出各个新媒体时,猛发现,新媒体咋这么“吃”图,没图不好看,图从哪里来?最简洁的是“找度娘”……然后,以前是版权受害者,现在是常常被人找上门来,对不起,你图片侵权了,A家同样的1张赔了5000元,你看你是调解还是上法院?现实是,你如果告人家侵权,费时费力,精疲力竭,还不一定能赢。而人家告你,基本一告一个准,不是输赢的问题,而是赔多少的问题。

而各家传媒被判图片侵权,基本上有三大类。

第一类是新闻网站,按上级要求转载央媒的重大新闻,但有时央媒的新闻中配插的新闻图片往往另有版权方,版权方可以给这家央媒用,你要转载,对不起,不行。还有很极端的例子,2015年9月3日大阅兵,国内的新闻网站无一例外转载了当时的新闻,而新闻中大量的现场图片来自军网记者拍摄,也只有军网的记者才有这个特权可以近距离好角度拍摄。但事情来了,其中有个摄影记者,退休了,开始跟每一家用了照片的新闻网站打官司索赔。这种明显是职务作品,在作者原单位都出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依然把版权判给了这位退休军旅摄影者,每张图片基本2000-3000元。为此,西部某省网络广播电视台还专门给相关部门写了一封措词悲愤激烈的公开信,然并卵。

第二类是国内几家大图片社,平时也不来找你。但它都给你记在账本上呢,有LOGO或没有LOGO的,到了一定数量,他们的业务员会找上门来,把账本给你看,从某个时间段内,你侵权了多少张图片,要么你跟我签个年单,以前用的不追究,后面还可用多少张,要么我们就法院见。这画风是不是有点熟悉?不错,这就类似于当年微软的操作软件模式。先让你们盗,然后我一家家去敲门埋单。

第三类是一些根本名不经传的小公司,它们会在网上上传好多类似苦瓜、咖啡等生活场景类的创意照片,不打LOGO,不作版权声明,悄无声息传到网上,等着新媒体小编们找图。然后这种标价可能永远卖不出的图,就会被索赔1万、8千的。这种“钓鱼”式经营模式,是眼下红火的生意。吊诡的是,法院就如当初支持“知假买假,退一赔十”一样,依然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重罚重判。

图片侵权为何要判这么贵?法官的判罚依据到底是什么?抛开图片的艺术价值、新闻价值不说,赔偿组成里有一项“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个开支可能是举证保全,证据公证等,这一项费用可以算得很大。有个消息,今年6月末,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支持了原告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并认定了对应的侵权事实。

就是说,今后举证将变得容易,再有图片侵权诉讼,举证步骤和花费支出,将变得简洁快捷而且省钱。当然,这是双刃剑,你追索别人容易,别人来追索你也更容易。

那么,当下这种生态,新媒体小编们要做的是,时刻有警醒意识,不要随便去网上扒图。各媒体按自身能力,要建自己的媒资库,群策群力,让媒资库里的图片多些更多些。

还要非常注意一件事,现在不光是传媒以外的动不动就打侵权官司,各省市传媒集团,纷纷建起了自己的中央厨房、大数据之类,如果相互之间没有版权协议,也纷纷开打官司了。有句话这么说的:

狼吃羊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曾经吃草的羊也开始想吃同类了!

来源:杭州网    作者:阿吴先生    编辑:金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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