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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荒诞戏,让人心凉凉

这是发生在重庆沙坪坝某小区的荒诞一幕:小区业主刘先生家养了小半年的10斤重的宠物兔某天顺着楼道逃出去了,这只兔子是儿子的宝贝,全家人着急寻找无果后报警。警方调看监控发现是被两名女子抓到放进塑料袋。顺藤摸瓜找上门后,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兔子已经被女子的家人吴大妈剥皮宰杀洗净,只待下锅了。

这则新闻看得让人哑然,觉得心凉凉的。你说这兔子招谁惹谁了,怎么刚丢三四小时就成了别人盘中餐了?可见这兔子刚被抓进门,吴大妈就赶紧张罗着怎么收拾了。吴大妈说家人带回这只兔子时,她没有过多询问,以为是中午的“加餐”。这话应该是为家人辩护的托辞。兔子是从小区抓的,怎么可能捉回家不说一声?即使是菜市场买了鸡鸭,总得交待一下是红烧还是清蒸吧。

但这都无关紧要了,重点是,哪怕这只兔子的宠物属性不清,看着“秀色可餐”,也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就给杀了,多少要讲究点食品安全吧?说白了,这还在于有些人的美食神经过于发达之故,就像有段子说的,看到任何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这货能不能吃,该怎么吃。这种思维存在的原因,不外乎穷怕了,或者贪小便宜习惯了。

这种情结可谓根深蒂固,难以割断。比如海南的菜园、果园,经常有人路过就顺走点瓜果,数量不多,却是可气又可笑。你说一把豆角才值多少钱,可就是架不住这种贪小便宜心态。说起来,这不算什么大事,只不过吃相有点难看。

宰杀宠物兔这事情其实比较罕见,毕竟小区里养猫养狗的多,养兔子的少(当然,还有更个别的现象,就是在阳台养鸡)。在城市小区里,更常见的被糟蹋的不是宠物,而是景观池塘里的鱼,以及小区里种植的果树。

现在很多小区都有喷水池或景观水系,为了美观会放养金鱼等水生动物。可这却为那些喜欢抓鱼摸虾的小朋友提供了方便。周末的时候,小朋友在大人陪同下,兴高采烈地拿着网兜就在小区里捕鱼撒欢了。至于那些果树,一到结果实的时节,还没等熟透,多半就被人给糟蹋了。话说这些小区里摘的果子,口味一般都不怎么好,可就是有人很享受这爬树摘果的过程,全然不顾这也是一种“文明的细节”。

发生在重庆某小区的这事情,结局是吴大妈积极承担责任,赔偿失主1800元;失主虽说仍然闷闷不乐,可“兔死不能复生”,又能怎么办呢?再说了,发生这事情,失主也有一定责任。这丢的是兔子,如果是可能误伤路人的犬类,恐怕网友的说法又会不一样了。

总之,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细节,颇耐人寻味的,从中也折射了不少道理。比如,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大概也算一种吧。

来源:    作者: 魏英杰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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