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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坚持道义观污为道德审判

    一年前,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凶手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近来有媒体披露,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曾将其挡在门外,事后也一直拒见江歌母亲,引发了舆论的强烈愤怒。

    我们愿意呼吁“抱持冷静与克制”,但冷静克制不是对大众朴素情感的强求,我们更能理解那些表达道义谴责的声音。这些都是自发的声音,从而也是自发的情感体现。作为情感丰沛、血肉丰满的个体,设身处地去想想当时江歌所面临的惨状,尤其是体会到受害者家属一直以来的遭遇,很难没有触动,很难不去愤怒。

    我们无意去指责或是宣扬人性。没错,人性有丑陋的一面,但也有崇高的一面。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看见崇高的善举,要不遗余力的赞美,而面对丑恶的言行,就该大力批评与鞭挞。一个有道德的社会,是非善恶是鲜明的;一个社会最多数人身上的朴素情感,在一起案件中表现出很多惊人一致的态度时,这其实就说明,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感在提升,是非善恶的观念很强烈。

    从道义上进行谴责,不同于法律审判,不构成对一个人身体或是财产权利的影响,但一定会对这个人所处的舆论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成为日常生活中挥之不去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没有明确的指令,以至于规定着人们的具体言行,但它会时时产生一种反馈,像空气阻力一样作用于一个人的言行,促使其对自己的言行做出内心评判。有这样的“软约束”存在,一个人做了有违道义良知的事情,就会主动生成耻感,他尽可以压抑这个耻感,选择回避,但至少,这个过程伴随着心理挣扎,而不是全然的麻木不仁,甚至连是非善恶的标准也全然不知。

    我们庆幸这个社会的道德感越来越强。这个社会曾经宣扬着自私主义、个人主义的时髦观念,但如今,整个社会的价值坐标越来越清晰,更多的人对是非善恶有着敏感度的神经,“眼里容不得沙子”。这些人,不会把自己的道德感、价值感寄托给法律,而是会主动参与舆论表达自己的声音。争议固然存在,并非所有的观点都可以一锤定音,但基本的价值评判还是清楚的。

    真相需要进一步追问与探寻,等到江歌案在日本宣判时,会有进一步的案件细节公之于众。但公众基于目前的事实,确实有着合情合理的道德反应。呼吁“抱持冷静与克制”,是因为不希望谴责变成了人身伤害,谴责止于道义,而不能成为进一步展开的行动。但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就不必以“抱持冷静与克制”的理由对这些谴责表达高高在上的批评,社会公众朴素的道德情感值得尊重。令人欣慰的恰恰是这些朴素的道德情感,人们爱憎分明地对好人表达了同情、对失德者给予了鞭挞。杀人者受到法律审判,而失德的人自然应当受到道德的评判,这是社会正义的两个层面。

    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一过。公众的道德评判是朴素的、自然而然的,它为人们的自我省察提供了基本标准。这是我们社会的“软约束”,化而成为每个人的良知。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杨于泽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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