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以及各类群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并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这个新规一出,群里就炸开锅了,有人说,做群主本来就是义务的,就是为大家服务,还要担风险。也有人自嘲地说,这个世界上最小的官,还担着最大的责任,也有晒出了不能发的九条信息,要求群员自律,群员跟着附议。
近日几名群主被拘留的消息转发,让人觉得做群主有风险。有人在解散群了,也有人在转让群。我作为两个微信群的群主,仔细地学习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分析了被拘留群主的案列。深深觉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群里的任何行为,语言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为所欲为。在现实中不能做的事情,在网络上同样不能做。群主因为可以管理群员,可以增加和删除群员,对于违规的群员自然有管理责任,不能任其为所欲为。这是为了群的纯洁性,也是为了群员的公平。群主必须对违规的群员警告或者踢出。
大凡做群主的人,都是热心的人,在群员中也有一定的威望。群的组成有相同的爱好或者相同的经历,比如同学群,旅游群,读书群等等。大伙儿在一起,联系方便,信息互通,丰富了网络文化。我所在的群就是文字爱好者组成,我们信息共享,交流读书感受,和大家分享自己的作品,共同提高,其乐融融。每个群建立的时候,群主都会立个群规,时间长了,人员熟了,群规也许会淡忘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刚好给群规有了依据。
这个规定表面上看是对群主的约束,同时也是对群主的保护。我所在的群,有个群员发收费的培训信息,我碍于面子,只能发公告说:“群员发的信息,是个人行为,和群主无关。”现在有了这规定,我可以理直气壮的警告甚至踢人。对于乱七八糟的链接,视屏,信息等等刷屏的行为,也可以警告,删除。
群主有责任,守法就不怕。一方面群主对进群的成员要审核,另外对群员要管理,不要转发来历不明的帖子,对于喜欢转发刷屏的人,该踢还是要踢。再者,群要有自己的特色,我的群就是以发群员优秀的文章为主,就如群员所说:“我们群是满满的正能量,说不定有人要到我们群来取经呢。”
做一个合格守法的群主,带动群员净化网络,共享互联网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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