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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成为“法”人

    在现今的社会中,存在一种怪相,“凡事不论是非,闹大就好,越闹越有理,闹大了怎么样的利益都能满足”。社会上“医闹”“上访”“在机构门前拉横幅,敲锣打鼓”大有人在。可这真是事情的最佳解决办法吗?肯定不是。中国是一个有法制的国家,任何公民、国家机关在从事各项活动中,都要以“法律”为准绳,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合法的途经来提出诉求。

    最近看见朋友圈里转了“蓝色钱江”的一些文章,一个保姆屡次偷窃,并纵火掩盖事实真相,四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离开人世,令人悲痛。万幸的是我们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积极调查取证,当天下午就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并依法提出诉讼。但现在出来了另一股声音,是要求追究物业和消防局责任的,但这股声音并不是从正规途经来提出,而是采用了上访请愿的方式,大肆舆论宣传,施压给政府的举动来达到自己的诉求。

    现在的网络上,键盘侠们唯恐天下不乱,脱离保姆放火的主要原因,刀刀劈向物管,我猜绿城应该是头大肥羊,在保姆已经逮捕的前提下,咬住绿城说不定有着更大的利益。这件事情上如果物业有责任,那就一定要负责,但要按照我们的法律法规办事。既然请了律师,有专业人士,我相信在物管的这个问题上一定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该是物管的责任,他怎么也逃不掉,不是的,也不会冤枉他。对于物业公司而言,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内的安全维护,《消防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对管理区域内的共同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绿城物业是不是做到了,我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朗朗乾坤,妖魔鬼怪谁都逃不掉。

 

 

来源:杭州网    作者:朱艳娜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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