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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制度该“升级”了

    14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哪去了?前一届业委会不清不楚,新一届业委会藏着掖着。有业主说:“我以为新一届上任是要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的,没想到小区却越来越乱。”

    这一幕发生在杭州城北一小区。当然,并不是每个小区都会有这么一大笔征地赔偿款,但业委会信息不透明、不能有效维护业主权益、甚至与物业公司里应外合等问题,却是不少小区及其业主共同的痛。近日杭州媒体曝光了不少“小区服务队”的种种黑幕,那么问题来了:当“小区服务队”对业主强买强卖的时候,这些小区的业委会又在哪里呢?

    业委会由选举产生,充分体现了民主。但权力的赋予不只有“民主”,还有“监督”。相当一部分小区有业委会,却没有相应的监督业委会的机构。

    总结起来,当前业委会制度有三大缺陷。其一,业委会委员普遍不拿报酬,责、权、利不对等。由于是“义务”的,一方面,导致真正有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的业主对担任业委会委员敬而远之,最后形成的业委会往往成了退休老人在“发挥余热”;另一方面,则不排除有个别人瞅准了业委会手中的权力,以“奉献”之名,行“牟利”之实。

    其二,业委会产生的方式欠灵活,只有业主大会一种形式。业委会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本来应该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与权威性,但现实却是,相当一部分业主对于业主大会的参与性严重不足,既对候选人缺少了解,也对选举结果抱持无所谓的态度,以至于“业主大会”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为何不能换一种形式呢,比如以楼道、单元为单位,层层推出自己的代表,他们的代表性其实比通过业主大会选举出的几个“陌生人”,更为切实。

    其三,业委会各项业务、决策的过程,信息不透明。而要补掉这一缺陷,首先得补掉第二个缺陷,以选举方式的改革,来建立从业委会到楼栋、到单元、到业主的信息通道。其次,当前各行各业都在讲“互联网+”,小区业委会的运作就完全可以做到“互联网+”,甚至做到同步直播,让信息更公开。

    要让业委会真正发挥作用,真正站在业主一边,就必须补掉上述三大缺陷,完成制度的升级换代,而其中改革选举制度则是重中之重。社区自治就该从单元自治做起,业主大会式的自治未免大而无当。当然,由各单元推举一名代表组成业委会,将可能是一个庞大的业委会,那么就不妨借鉴我们的人大代表制度,为业委会设置常务委员会,它的作用可以看做业委会的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二至三人足矣。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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