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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买卖不止缺少道德营养

    尽管卫生部门规定,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但记者调查发现,网上、线下销售母乳的情况非常普遍,电商平台上一袋250毫升的新鲜母乳甚至能卖到150元。(6月7日《华西都市报》)

    不可否认,母乳是最有营养、最有利于婴幼儿身心健康的天然食品,也是最安全的婴儿食品。因而,全社会倡导和支持母乳喂养。问题是,母乳买卖的出现,让母乳喂养变了味。少数初为人母的少妇,天生不产乳或少产乳,花钱购买母乳喂养自己的孩子,还情有可原;但有相当一部分职业女性,不愿尽到用母乳喂养子女的义务,将做母亲的责任转嫁给了“职业奶妈”,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使母乳失去了道德营养。

    首先,网上、线下销售的母乳,来源不明,安全没有保障,一旦婴儿吃了感染上疾病,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而且买家将会遭遇维权困境。特别是,母乳买卖踩了法律红线。根据原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显然,母乳买卖违反了上述规定。

    事实上,由于缺乏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管,母乳买卖早就乱象丛生。首先,母乳地下买卖,催生出了“职业奶妈”;如成都有家政公司,“谨慎兜售母乳”。特别是,记者调查发现,多家网站提供介绍奶妈给成人哺乳服务,从中抽取中介费。其中有的网站注册会员达数千人,他们在QQ群内讨论交易问题,并根据照片挑选奶妈。然而,当“职业奶妈”的服务对象,由婴幼儿向成年男性发展,变身“成人奶妈”时,就是一种色情服务了。

    可见,母乳买卖,不只缺少道德营养。母乳买卖,非传统意义上的生产经营,将乳汁经营产业化、规模化,并从中渔利,是违法的。既然买卖已属违法,有关部门不能再持冷漠围观的态度了,应依法予以禁止和查处。同时,母乳买卖的出现,倒逼有关部门规范母乳捐献机制。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立“母乳库”,为早产儿、手术后的婴儿、牛奶蛋白过敏婴儿以及重症患儿等提供母乳供给。特别是,应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善措施,以此激励更多人去践行无偿捐献母乳的善举。

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汪昌莲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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