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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信息犯罪要着眼于全链条

    近日,中央电视台以记者调查方式报道了“网上‘黑市’个人信息随意买卖,查身份信息只需提供手机号”等网上贩卖个人信息情况。公安部成立“2·17”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缜密侦查,查清了涉案信息泄露源头,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6名,成功破获该案(5月24日《人民公安报》)。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多发、高发,相关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在社会各方的关注推动,特别是公安机关的高压严打之下,近来一系列侵犯公民信息安全的大案要案接连告破,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可是此类犯罪依然层出不穷,其规模、手段与危害一次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而且许多案件中,危害已经形成、后果已经铸就。

    可以看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已经被层层转卖、扩散,不仅破坏了信息安全,给众多当事人留下了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也滋生出了电信网络诈骗、盗刷银行卡、非法讨债等下游违法犯罪,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说明,当前的信息安全防线仍不够严密,打防制度仍不够完善,各种漏洞和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因此打击治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当前已全面覆盖的信息网络给犯罪分子非法窃取公民信息资料,提供了不少便利、平台、通道。另一方面,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也让公民个人信息变得更“值钱”、更有“市场”,进而形成了一条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正是在巨大利益的驱动和虚拟空间的掩护下,犯罪分子常常隐身于虚拟空间之后悄悄伸出黑手。网上网下沆瀣一气,内鬼、掮客和各路买家相互勾连,“组团”实施复合型、链条化和跨区域、跨行业的“跨界式”违法犯罪,作案对象也是看不见的信息数据。所以,对他们的追踪打击和深度治理决非易事。

    例如在本案中,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达26人,各自承担不同角色和分工,上家、下家之间都是在网上以网名进行联系;涉案地涵盖河北、天津等天南海北的8个省市;信息泄露的源头有网约车平台,也有通信运营商;非法获取信息的方式有内鬼盗卖,也有网络诱骗;所贩卖的信息事项更包括滴滴打车记录、淘宝收货地址、手机通信话单以及手机即时定位等多种多样的隐私信息。可见,要将这样一个盘根错节的犯罪黑链连根拔起、把这个鱼龙混杂的信息黑市连锅端掉,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说到底,信息安全防护是一项社会任务,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信息安全违法犯罪则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警方的重拳严打和深挖细查固然重要,可是相关行业、部门的协同配合,乃至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更是不可或缺。不能将所有责任全部推给警方,仅靠他们从浩如烟海的网络空间里“大海捞针”,努力搜寻蛛丝马迹。也不能等到曝光、发案之后再进行事后打击,尽管十分必要,却难免被动滞后,而且可能现实危害已经生成。

    因此,必须着眼于此类犯罪的全链条,坚持社会联动、多管齐下,建立多元一体化的综合治理机制,夯实各个节点的主体责任。舞“合成剑”、打“组合拳”,才能取得更加理想的效果。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徐建辉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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