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被拘是依法治国的正确体现
2016-10-24 15:20    杭州网

    最近,台州椒江一名街道干部郭某以网名“瓶子”发布了题为《杭州,为你羞耻》的不实文章,编造了大量虚假数据,肆意造谣攻击G20峰会,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且受到免职处理。该案在传播过程中发生了扭曲,一些外媒断章取义,以“浙江一官员发帖批评G20被拘留”为名进行报道。

    郭某在文章中以听说代替事实,极力抹黑杭州为迎接G20峰会在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维稳安保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捏造了诸如“据说一共预算1600亿元”、“听说每个参加保卫的警察会补贴十万元”、“想必政府给会场周边每户一万元,叫他们会议期间都出去旅游”等不实传言,利用网民的猎奇心理,造成了以讹传讹的恶劣后果。

    言者无罪,批评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但是以造谣的方式批评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是必然要付出法律代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规定了网络谣言入刑的范围,“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郭案并不是依法治谣的首例,2014年秦火火就因为造谣诽谤、寻衅滋事,被处以3年有期徒刑;今年6月,武汉网民黄某通过移花接木的方式,传播“地铁塌方”的谣言,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今年3月,广东梅州五华网民周某因为想当“第一爆料人”,制造传播群体性事件的虚假视频,后被警方拘留。

    一年没有来过杭州的郭某,却以捏造事实的方式,痛骂杭州为筹备G20峰会“兴师动众”,以此激发民众的激愤情绪。但于对于这样的国际盛会,是增加城市自信,推进杭州迈入“世界城市”行列的重大机遇,是中央交给浙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杭州作为举办地,没有理由不重视。峰会对于举办城市周边居民所造成的弊只会是暂时的,但是对于一个城市未来发展、城市软实力提升、参与国际投资和公共外交等方面的利则是永久的。而且据笔者所知,此次G20峰会秉持的是“每一分钱都不会多花”的理念,一直按照必要的、经济的、实用的、美观的原则来推进会议筹备工作。此外,要增添的物资,能借的就借,能利用社会力量捐赠的就进行捐赠。

    再说安保,郭某在网帖中用“草木皆兵”、“风声鹤唳”、“如临大敌”来形容,也完全是不实之词。随着会期的临近,加强安保不仅是国际惯例,也是杭州作为东道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安保,保障的不仅是外宾的安全,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当前国际形势并不乐观,不久前在法国尼斯发生的严重恐袭事件震惊了整个欧洲,德国连续发生了四起恶性恐怖袭击事件,里约奥运前夕却发生了多起运动员遭持枪抢劫的事件,所有这些都充分暴露其安保力量的薄弱,伤害的不仅是社会稳定与安全,而且是整个国家的声誉。

    凡言者必有边界,对谣言的纵容就是对真相的犯罪。今天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法治的社会,逢中必喷不是舆论主流,打着批评的旗号行造谣之实,不仅摧毁社会信任体系,而且是对法律的极大污辱和漠视。今年是杭州G20峰会的举办之年,同时也是“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向世界展现法治中国,就要严肃对待每一起违法案件。世上没有无秩序的自由,依法治谣是建立在广泛共识基础上的社会系统工程,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言行“零容忍”,才能还网民一个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来源:杭州网    作者:叙岚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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