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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包括开国上将刘亚楼旧居在内的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毁,引发巨大关注。最新消息是,主要嫌犯被批捕,哈尔滨市双城区决定对7处文物原址重建。

    有追责,有重建方案,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态度可见一斑。不过,回过头看,此事还是留下了一些思考和教训。

    其一,目前被批捕的是拆迁公司的现场指挥,但拆除哪些建筑不是拆迁公司能决定的。拆迁公司不过是受雇于人的乙方,那么甲方是谁,又是谁决定把7处文物拆掉的?这需要进一步调查、追责。

    其二,相比原址复建,公众更愿意看到地方政府在文物的前端保护上尽力尽责。需知,即使是原址复建,最多也不过是形似罢了,一段历史的见证及其蕴含的价值终归是不复存在了。保护文物,我们不能再走“拆毁—复建”的老路,而要把更多重心放在日常监管和维护上。也正因为如此,据报道,双城区所有棚改项目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140余处,尚未定级的有100余处,把这些尚存的文物尽快定级并保护好,比复建拆毁的文物更重要,也更迫切。

    其三,对于类似不可移动文物,究竟该如何保护?强拆事件发生在6月25日,8月底才公布处理措施。对此,当地文体广电局负责人解释称,案发后公安局不好认定这7处老建筑是不是文物,他们也有点疑虑,经过文管部门做工作,到上级文管部门咨询才重新立案。可见,基层文保部门并不清楚这些建筑的性质和价值,那又何谈保护?文物保护单靠文保部门显然力有不逮,更何况文物部门有时也糊涂着呢。所以,要保护好不可移动文物,一是文保部门首先要清楚家底,并定期巡查;二是让公众参与进来,比如可以公示文物,让市民对身边的文物了如指掌,以便监督、保护。

    当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称,将以此为戒。但愿,以此为戒能化为有力的行动,而不是应付舆情的套话。但愿,各地都能以此为戒。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慕祎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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