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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举报精神病 呼吁“宽泛科普”

    近日,四川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奖励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的消息,称爆料人如果提供行为异常人员线索,则可获得50元奖励,如果经过专业鉴定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则再奖励300元。(7月17日《海南特区报》)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有网友质疑会引起“全民精神病”恐慌,也有网友持理性看待此举的出发点,两极化的观念交集,似乎又引出了另一个议题:在对待精神病患者方面,有偿举报能否合理举证?

    精神病和其他身体疾病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精神方面的绝大多数疾病,是与身体功能的失调相关的,而最终的诊治程序,往往需要医疗手段的干预才能得到控制。不同的是,精神病的认定,很大程度是依据行为症状对社会、对他人、对自身的危害性。

    换句话说,如果要举报疑似精神病患者,是建立在这个人的行为不当的基础上,若没有造成明显危害,那么认定此人有无精神病就是没有必要的。

    站在这个层面而言,网友的“全民精神病”焦虑其实是对有偿举报的误读。此次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所做的,其目的是为了加大对隐匿精神病患者的排查,进而帮助他们享受与政府相关的补助与治疗,从出发点上来说,是极具善意的。

    不可否认,引起公众焦虑的原因,是当地卫计局工作确实存在“瑕疵”。此前当地卫计局公布了“11条问题清单”,对于精神病症状的表述过于宽泛,所使用的也并非专业性语言,从科普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作为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新政策”,至少在表述上是不严谨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举报精神病有奖励”没有可取之处。公众的焦虑无非是担心会出现“被精神病”,或者说是如何界定精神病的问题,其实,大可不必在此纠结。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宋潇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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