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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问题操场”追责不应止于学校

    突然之间,全国各地不少幼儿园和中小学频频爆出“问题操场”事件,这难道仅仅是偶然?

    这些事件的背后,几乎都隐藏着同样的特点:一方面,招标过程不透明,参与竞标的公司只要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就可以越过竞标直接参与项目承建,且施工和验收基本都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另一方面,操场、跑道的送检样本几乎都是合格的。实际上,这种矛盾并非巧合,而是出于所谓检测“标准”在诸多应测项目上的缺位。

    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塑胶跑道在国家标准中要求检测的化学物质项目很少,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胶水和溶剂情况非常复杂,有可能释放很多有毒物质。例如,胶水和溶剂中释放出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在人体中具有积聚性和潜伏性,对皮肤、眼睛、鼻粘膜、呼吸道都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甲苯和二甲苯也是带有刺鼻气味的物质,大量吸入后还会导致白血病的发生。因此,即使送检的样本合格,也不等于现场铺设的成品合格。

    从过去的煤渣跑道、沙土跑道,到如今的塑胶跑道,这的确是校园建设上的进步。但是,社会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标准、管理办法和法律规范予以匡正,否则就会与“进步”逆向而行。

    因此,频发的“问题操场”事件绝不是偶然,而是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上的漏洞。表面上看,幼儿园和学校似乎是“藏毒”的责任主体,但从根本上说,监管机制不健全、检测标准不明确,才为“藏毒”提供了可乘之机。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4日 20 版)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君 然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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