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杭网评论> 热点聚焦> 文化体育
方言研究大有可为

自古以来,汉语就有雅言和方言之分。今天的汉语,是历史上汉语各方言不断接触与融合而形成的,并且至今仍然是雅言与方言的混合体。

对汉语的前身,即先秦两汉时期的华夏通语,古人有不少论述。论及雅言,有“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论及方言,有“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礼记·王制》),有各诸侯国“言语异声”(许慎《说文解字·序》),有“九州之人,言语不同,生民以来,固常然也”(《颜氏家训·音辞》)。第一条是说,孔子在教学、举行正式仪式时,都使用雅言。后边几条是说,方言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尽管人们对雅言、方言的定义有不同的说法,今天中国境内的主体民族汉族在先秦时期也分居各地,甚至分属于不同的诸侯国,但有一种可以实现相互交流的通语则没有疑问。

最有说服力的证明是春秋时期各国诸侯常常会盟,他们之间不需要翻译就可以实现沟通和交流。《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戎人代表驹支的话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并赋《青蝇》而离开会盟现场。

这说明,参加会盟的诸侯国,语言与少数民族有别;由此可以反证,这些诸侯国之间可以用同一种语言沟通。然而,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通语,虽然可以在各种“外交”场合使用,但又有内部方言的差异。这些方言,有的差别很小,如秦、晋语;有些差别很大,如齐、楚语之间和秦、魏语之间。

方言发展的辩证法

在人类任何一种语言中,方言的作用与地位都非常重要。没有离开语言的方言,也没有离开方言的语言。

汉语雅言和方言之间并无天然的鸿沟,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汉语的发展过程,是雅言和方言共同发展、相互影响、时而统一、时而分化的过程。

雅言有书面语(文献语言)和口语之别,方言也有文字记录和口语之分。书面语和文字记录,是从属于雅言和方言并为其服务的。秦始皇能统一文字,却并不能统一语言。每个时代有不同的客观事物,随着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他的语言也会有所发展。例如,网络语言就是互联网产生以后才出现的一种新的语言形式。雅言和方言的运动与发展,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融合、分化、消解,构成了汉语发展绚丽多彩的历史。

方言的生命力很强,顾炎武说:“孔子传《易》,亦不能改方音”,就是说,历代人们口语所操持的都是方言,没有任何人说的是“语言”,即便是播音员等专业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保留着方言。但方言一定会变化,一部分与雅言汇合,一部分则与相邻方言渗透交融,还有一部分保留原有的特质。在发展的过程中,有的雅言成分又分化成为新的方言或次方言。

汉语方言是汉语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历史汉语的活化石。由于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古代汉语的许多元素此长彼消,不可避免地分别保留在不同层次的汉语方言中。共时差异与历时顺序交错影响,方言成分混杂于汉语各个语言要素中,需要通过文献方言学的“考古”发掘,才能窥见端倪。

方言研究的广阔空间

汉语方言有分有合,互见错陈,延续上千年,纵横数万里,要在这么大的一个范围和时段内,将历史汉语方言发展的线索及现代汉语方言的面貌描写、解释清楚,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需要很多年的努力。

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对各个历史时期汉语方言进行过研究。从时间上说,这些研究可分为对历史汉语方言的研究和对现代汉语方言的调查整理两类。前者从汉语方言史研究的角度出发,以古代文献语料为研究对象,爬梳能反映当时方言的语音、词汇及语法的文献资料,通过整理、归纳与分析,找出规律和特点,分清汉语方言发展的层次,进而为汉语方言史的建立提供重要资料,这属于文献方言学的范畴。后者侧重于田野调查、记录分析,寻找共时差异,追源溯流。

研究好方言,可以让语言文字发展历史不致断裂。历史上的这种断裂为今天的研究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例如,甲骨文是表义、表音和结构都非常成熟的文字,是系统化了的文字。从大汶口、半坡的陶符,三星堆的刻符到甲骨文,中间缺少关键的一环:这样的符号是怎样发展为文字的?20世纪在四川出土的200多个学术界称为“巴蜀图语”的符号,至今也不能识读。

现在,各界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方言保护与研究在国家语言工程中的重要性。2015年启动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目标就是“收集记录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和口头文化的实态语料”。起步了,就有希望。

(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巴蜀方言与文献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汪启明    编辑:李媛    
联系我们
  • 责任编辑:李嫒
  • 联系电话:0571 - 85053959
  • 新闻热线: 0571 - 85052222
  • 爆料QQ:20090057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