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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屡禁不止,源于只堵不疏
2016-01-08 15:42:37
杭州网 时评

    期末考就要到了,许多爸妈开始着急上火。采访中,记者发现,现在不仅普通学生忙着找家教,尖子生更拼。所以,杭州的家教市场一直是“牛市”,据说一些在职教师做家教的年收入可以达到上百万!就此,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杨沛林,听听他的评论。

    你好,主持人。

    通常人们所说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职教师在课堂上“留一手”,“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诱导或强迫自己的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在职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去一些培训机构从事兼职,有偿教导其他学生。

    就前一种情况来说,造成了对学生的二次收费。毫无疑问需要坚决打击。

    但后一种情况就要复杂的多。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进行额外的兼职工作并从中获取经济回报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而目前社会上对于这种补课的反对主要是担心教师在外兼职,会分散精力,导致本职教学工作的水平下滑,损害在校学生的利益。我认为,这种反对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一来,能被培训机构或家长看中请去做家教的,必然要是教学骨干,如果连自己班级的学生都教不好,怎么可能在家教市场立足?很多教师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还会在学校加倍努力工作。二来,教学是一种非常重视经验的工作,教师在兼职教学中获得的教学经验,同样有助于其自身的能力提高,能够运用到学校的本职教学中。这种形式的课外兼职,对教师自己班级的学生,不仅无损,反而有益。

    可见,教育部的禁令就是将上面两种“家教”混为一谈,把不该禁的也禁了。这样只堵不疏的禁令,当然会沦为一纸空文。那么,有偿家教到底该怎么管?其实,早在教育部的禁令之前,教育界就已经有了“三不准”的家教潜规则:不准给自己学生做家教、不准在学校做家教、不准在上班时间做家教。在我看来,这样的“三不准”,比“一刀切”式的禁令更科学,更人性化,也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何不将这样的“三不准”从潜规则变为“显规则”,让教师的补课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

来源:杭州之声 杭州网    作者:杨沛林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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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样的“三不准”,比“一刀切”式的禁令更科学,更人性化,也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何不将这样的“三不准”从潜规则变为“显规则”,让教师的补课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