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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缴医保,不符合社会保障基本理念

    无论是“十三五”规划建议还是财政部长楼继伟在《求是》杂志上的撰文,都表明,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7200多万退休人员不需缴纳医保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日子还有多久?有请本台特约评论员、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汪江连副教授,请他谈谈看法。

    主持人,你好:

    楼部长的这一表态,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个人认为如果不能理清楚如下几个问题,则让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显然是不可行的,既不合情合理,也不合法,甚至也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理念。首先,如果目前的养老金改革不能到位的话,推行退休人员缴医保显然是不合理的,既然是养老金,我一直强调每个人无论是退休前收入有多高、贡献有多大,其基本的养老保险金允许有适度的差别,但不可差别太大,目前养老金差别太大、不符合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其次,退一万步讲,即便要让退休人员缴纳一定量的医保,也应该在维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定额度基础上才可有限的缴纳。比如,规定一个最低免缴的养老金额度,借以保障退休人员保持基本的生活和尊严。最后,我们必须明确,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存在的核心要义就是创造财富、让老百姓过上有尊严的日子,能工作则奉献、不能工作了则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这也是中国宪法中的社会权利条款的核心要义。为了满足这样一个基本的社会保障条件,国有资本所创造的财富,应该优先投入到这个保障上来。与此同时,还要削平医疗保险的差别待遇甚至特权。在经济发展上讲效益是对的,但是,在社会保障上,国家就是要讲均衡,二次三次来分配,让老百姓过上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或所谓的幸福生活。而从这个角度看,让仅仅是靠基本的养老金过日子的人还缴纳医保费,不仅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情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法制,尤其是与我们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法治制度与理念也是不符合的。它要迈过技术操作、宪法法律和情理人心等三大障碍,以我看:此议、恐难推行。

    好了,主持人。

来源:杭州之声 杭州网    作者:汪江连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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