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原统战部副部长黄少雄无期徒刑减为20年9个月报道引发了不少关注,有媒体“以广东原统战副部长监狱发表11篇文章获减刑”为标题进行了转载,引起了不少议论。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陈曙光,听听他的看法。
你好,主持人。
看了这篇报道的正文后发现,贪官黄少雄,除了发表11篇文章以外,还有嘉奖、记功、表扬、改造积极分子等荣誉以及实际服刑的刑期等等,这些都是说明其符合减刑要求的硬杠杠,而11篇文章只是其中的一个很小的内容,因为有争议而特别地被挑了出来。部分媒体也抓了这个新闻眼。出现这样的新闻,监狱系统也应该反思两个问题:
第一,就是现行的对罪犯奖惩的考核办法是不是科学合理。从这个新闻报道中可以计算出,这个贪官黄少雄服刑大约是在4年多的时间里,在这期间他竟然获得了35个嘉奖、3个记功、6个表扬、3次改造积极分子的荣誉,平均下来相当一年可以获得10个奖励。按照我们浙江省的《罪犯考核奖惩办法》,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我不知道广东省是如何做到的。
第二要反思的问题是为什么监狱总是那么的沉默。现在都在讲政府信息公开,而且“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也是公开审理,监狱完全可以将一些材料公开出来,放到媒体上,这即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也能杜绝各种猜测和谣言,可是偏偏监狱总是在沉默,就算有证据在手,也不解释,不澄清。我印象中,最过分的一次是某媒体对一个知名人物减刑案件的报道,当中涉及到了在监狱里面重大立功这一问题,当时媒体引用了案件律师听说的内容来进行解释,但实际上如何重大立功是由法律规定了,根本不是律师所说的那样。出现这样严重的错误,监狱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监狱系统竟然也无动于衷,连出面读一下法条的动作都没有。这种可怕的沉默,最终只会让人感觉到监狱理亏、黑幕重重,所以不敢说话,最终只会加深大家对监狱的不信任,受害的是刑罚执行制度,动摇人民对法律的信仰。
主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