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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临时工”这一理由失去了基本的耻感

2014-12-09 12:24    杭州网

    城管开公车上公园打CS,面对采访口出狂言并殴打记者……这一幕,发生在辽宁沈阳。殴打记者的人系沈阳市城管局苏家屯区分局合同制人员石某。又是临时工!也许这男子是临时工不假,但打CS并非他一个人在自娱自乐,其他搭公车的人难道都是临时工?让人真正操心的是临时工,还是管理临时工的制度?连线新闻89杭州之声特约评论员、河南商报的王攀:

    我觉得对于临时工这个背黑锅的概念,不少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已经失去了基本的耻感,不认为这是丢人的事儿。这是非常可怕的。当他们拿临时工说事儿,或者有意强调这个身份,而在心理上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愧疚、羞耻的时候,公众批判的再狠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就等于跟一个没有道德的人去讲道德,能有什么作用呢?你看,当记者去采访的时候,当事人就说了,公车私用就公车私用了,怎么着,大不了就是临时工,然后对记者拳打脚踢。这说明,在社会的批判声中他们已经也由刚开始的敏感、到后来的麻木,然后再到现在的无感,没感觉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呢?答案是一些单位用临时工推卸责任的时候,总是能够顺利过关;而临时工背后的问题,比如说谁允许的,谁管理的,等等,这些责任人恰恰被放过了。以至于一些部门,有意把临时工放到前面,于是,临时工成了,打人当枪,出事当球,一脚给踢了。同样的道理,这次被开除的临时工,在上岗加班执勤期间,开着公车去打cs,不可能只是这一个临时工在执法吧?一块儿加班执勤的,也不能全是临时工吧,这在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一车人公车私用,然后,有意的把临时工凸显出来,其他的淡化处理,或许因为他殴打记者的缘故,但如此公车私用违规上,其他人也推卸不了责任啊。

    在我看来要让一些部门多一些耻感,关键要有一些痛感。在问责上不能止于临时工,还要对于单位的负责人要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唯有如此,临时工这个词才可能回归到本意。


来源:杭州之声 杭州网    作者:王攀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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