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号,阿里巴巴向媒体发了一封《通告函》,称“双十一”是阿里的注册商标,要求各大媒体不要为其他电商企业发布带有“双十一”字样的内容,否则构成侵权。消息一出,其他电商“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早期阿里巴巴推动“双十一”成为全民狂欢节,现在又把它变成了自己的商标,如何看阿里巴巴的这次先下手为强?连线新闻89杭州之声特约评论员、普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毛爱东:
你好主持人:
双十一原本没有没有任何含义,在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的合力助推成了网民们的购物狂欢节。在这种情况下阿里将双十一注册为商标,并发函要求其他电商企业禁止使用,不引起众怒是不可能的。我非常佩服阿里的商业头脑,先是凭空创造出一个购物节,之后又抢先注册为商标,再择机出击禁止其他企业使用。
相比之下,京东等其他电商企业在这方面意识就落后很多。我查了一下,阿里的商标申请时间是在2011年11月1日,2012年12月就获得了商标权,京东等电商企业对此毫不知情,不能不说在商业上犯了很大的一个错误。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公告之后,任何企业都有权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京东等电商企业并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或许他们根本就没有察觉到阿里把双十一申请为商标。
阿里至今已经成功申请了上千个商标,不得不说阿里的知识产权意识在远远走在其他电商前面。我们很多企业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吃了不少苦头,可惜很多企业还没有从中汲取经验,只有自身吃到苦头付出惨重代价后才会觉醒。
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消费者不会应为双十一成了阿里的注册商标,就会放弃其他选择,对消费者而言,优质商品和贴心服务才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