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杭州网> 杭网评论> 马上就评
水价调整前请先保证水质、厘清成本

2014-01-06 15:08    杭州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相关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阶梯水价。但在调价前,居民基本用水如何确保?水质能否随着水价同步提升?种种疑问还未得到答案。对此,连线新闻89杭州之声特约评论员吴杭民。

你好,主持人。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以阶梯水价来倡导节约资源、引导居民节约用水的初衷显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现实情况是,近一两年来,多个城市实施的阶梯水价方案往往伴随着价格整体上涨。比如,长沙在实施阶梯水价的同时,将居民到户水价每立方米上涨0.7元。

显然,在这一轮水价调整中,厘清成本、承诺水质、透明定价是关键前提。首先是得让百姓喝上“放心水”,使水质得以切实保证。当然,更有民众非常纠结的水价成本问题。

新华社曾发文披露,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了供水成本监审,竟然发现一方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5元,比真实成本“虚高”了17.26%,而该公司超标或不合理的吃喝招待费用449万元也被打入成本。

“清楚亮成本,明白调价格”,是公众对于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诉求。只有把成本算清楚了,方能让百姓心服口服。这就需要政府的物价监督部门不断规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促进经营者加强成本管理。所以,在水价改革成为今年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头戏”背景下,水价调整前请先保证水质、厘清成本——否则,没有质量保证和成本透明的改革,民意基础显然是匮乏的,“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势必也是一句空话。

好的,主持人。


来源:杭州之声 杭州网    作者:吴杭民    编辑:李媛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